阻敬鵬悲劇再現 6大高危險性工廠半年內全面體檢!

敬鵬大火後,內政部決定總體檢高危險性工廠。(資料照/記者林煒傑翻攝)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日前桃園市敬鵬工廠發生火警救災過程中造成消防人員6死6傷,爲了防止悲劇再發生,內政部歸類出6類高危險性工廠,要透過跨部會整合與合作,半年內進行大規模工廠總體檢;另外也將藉由聯合檢查機制指導業者繪製化學品平面配置圖

內政部21日函頒「高風險性工廠聯合安全檢查計劃」及「使用化學品工廠或倉儲應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數量配置圖行政指導綱領」,透過經濟部勞動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內政部營建署及消防署等5個機關權管業務整合與合作,要進行大規模工廠總體檢。

這次會被體檢的包括6類高危險性工廠,第一優先辦理的是與敬鵬同類型印刷電路板(PCB)生產工廠;第二是管制量達30倍以上之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第三爲總樓地板面積達1,000m2以上,且致災時恐造成搶救困難之工廠;第四是勞動檢查法授權訂定之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所稱甲類危險性工作場所;第五則是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公告毒化大量運作或核有許可證之運作廠家,這將依公告毒化物管制濃度及大量運作基準;最後則由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爲有必要列入聯合檢查之工廠。

內政部指出,實施方式將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就轄區特性篩選出檢查對象,並與相關機關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預計在半年內完成檢查,如果對象太多,將再予延長檢查時間,展現政府落實聯合檢查之決心,檢查結果若有缺失,將由相關機關依法處分,並予列管至改善爲止。

至於化學品揭露部分,內政部表示,已會同經濟部、勞動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直轄市、縣(市)政府及相關業界研議並函頒「使用化學品工廠或倉儲應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及數量配置圖行政指導綱領」,要求有製造、處理、使用或儲存化學品之工廠或倉儲應繪製化學品種類及數量配置圖,置於警衛室或常時有人駐守之值日室之固定位置,並至少每半年更新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