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公司高利貸爭議 金管會:強化消費者保護
立委近日質疑融資租賃公司放高利貸等衍生爭議,立院財委會今日邀請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等就「如何改善融資公司缺乏監管」進行專題報告。
在書面報告中,黃天牧指出,金管會督導具領導地位之上市櫃租賃公司,就辦理BNPL(先買後付)業務及中古車融資等爭議,建立內控管理程序,並由臺北市租賃公會訂定自律規範,將消費者保護規範納入。
黃天牧於報告中指出,具市場領導地位三家上市租賃公司包括中租、裕融及和潤業務規模量約爲6,700億元,佔整體租賃業業務規模達90%。且仍以提供中小企業資金融通爲主。至於辦理BNPL業務及個人中古車車輛融資等所衍爭議,已由強化上市櫃租賃公司內控作業程序及租賃公會訂定自律規範處理。3月初請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於年底前依公司所訂管理作業程序查覈,倘發現執行內控制度有未符規定者,得視缺失情節輕重處以違約金。
報告強調,金管會近日再度邀請三家上市租賃公司到會說明中古車融資業務情形。爲迴應外界對BNPL及中古車貸款業務關切,租賃公會已訂定「BNPL自律規範」及「車輛貸款、分期及債權讓與交易業務自律規範」,並於4月3日在官網公告實施。
自律規範業將利費率揭露、遲延利息與違約金不得並收、合作商家管理、消費者徵授信機制、中古車融資應訂定適當內部標準,避免過度融資,以及建立逾期案件委外催收作業規範等相關消費者保護事項納入,供會員公司遵循,以強化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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