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2024年上半年共起訴污染環境犯罪668件1597人

新京報訊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微消息,良好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檢察機關始終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開展“檢護民生”專項行動,依法從嚴懲治各類污染環境犯罪,2024年1月至6月共起訴污染環境犯罪668件1597人,在辦案中落實恢復性司法理念,助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不斷完善,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檢察辦案發現,當前污染環境犯罪新舊問題交織,仍需綜合施策、深化治理。

一是跨地區非法處置危險廢物屢禁不止。隨着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向前推進,一些地方生產生活中產生的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日漸增多,少數企業因自身處置能力不足、處置成本過高等,將危險廢物非法轉移至外地甚至外省,污染當地的土壤、水體、空氣,危害生產生活秩序、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如,2021年某材料公司將生產產生的30餘噸含有機樹脂類危險廢物的廢水運輸到700餘公里外的外省,半夜直接倒入某村魚塘,導致魚塘內約七百斤魚死亡,附近羣衆被薰醒並嘔吐。又如,2020年至2021年,無危險廢物處置經營許可證的代某從多家鋁業公司收購危險廢物鋁灰渣並從中提煉鋁錠後,將產生的1100餘噸鋁灰交由他人運輸至某村水庫旁傾倒,並租用機械現場挖掘泥土掩蓋,對周邊生態環境造成危害。

二是傳統重污染行業非法排污問題仍較爲突出。電鍍、印染、化工、金屬加工等傳統重污染行業是污染環境犯罪的高發點。尤其是個別私人開設的“黑作坊”處心積慮逃避監管,偷排、直排污染物。如,2021年至2022年,郭某、佘某在無許可證的情況下,收購廢舊電池運至各自租賃的舊廠房內,安排工人用刀將電池砍開,取出鉛極板進行加工,並將電池內的腐蝕性液體衝至排水溝流走。經檢測,二人廠房外的水溝含鉛量超標646倍。又如,2022年至2024年,楊某等人在某村租賃房屋加工生產人造合成革壓花輥,使用鉻酸等清洗加工後,將含重金屬污染物的廢水通過暗管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經檢測,現場廢水總鉻、總鎳濃度分別超標約7倍、44倍。再如,2022年至2023年,陳某非法開設金屬網清洗點,使用酸、鹼清洗金屬網後,將污水直接排至院內滲坑中,導致含腐蝕性危險廢物的污水擴散至周邊土壤。

三是自動監測數據存在弄虛作假情況。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規定,重點排污單位應依法安裝監測設備,並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有的企業爲增加生產時間,同時縮減廢氣、污水的治理成本,通過各種方式篡改、僞造監測數據,逃避行政主管部門監管。如,某牆材公司通過打開監測設備全流程閘門的方式進行人爲干擾,導致監測設備無法準確監測排出氣體中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含量。又如,某線業公司、某環保公司工作人員通過對監測設備內試劑進行稀釋等方式,使監測設備在數據超標時不能正常示警。

四是個別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幫助掩蓋污染真相。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出具的報告與數據是準確反映污染狀況、實施環境管理與決策的基本依據之一。需警惕的是,當前個別檢測機構、監測機構受利益驅使,通過弄虛作假的方式,幫助產生廢物的主體掩蓋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污染。如,2021年,某汽車檢測公司爲了提升營業額,對外聲稱“包過”,通過故意減少尾氣收集比例、違規放置發動機轉速感應器等多種手段,違規幫助1000餘輛排氣污染物檢測不合格的機動車通過檢測並上路,造成大氣污染隱患。又如,2021年至2022年,某市環境檢測公司在採樣、實驗和報告編制環節改動樣品、虛假實驗甚至直接篡改數據,出具虛假環境檢測報告40餘份,誤導主管部門的決策、治理和行業監管,給生態環境造成風險隱患。

結合監督辦案,檢察機關提示:環境保護,人人有責;污染環境犯罪,依法必受追究。每個企業、個人都應踐行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及時勸阻、制止或曝光、舉報污染環境行爲,共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好家園。

編輯 鄧淑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