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遊覽車評鑑「27家黑名單」公佈 臺北16家最多、桃園排第2

▲最新遊覽車評鑑第一階段結果出爐,公路總局公佈27家黑名單。(圖/記者文萱攝)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最新遊覽車客運業評鑑結果今(29)日公佈,其中,第一階段評鑑結果共計有27家業者評列不列等(未達乙等),以臺北市16家最多,其次爲桃園市有3家,新北高雄分別有2家。南投、彰化、臺南金門各1家。公路總局表示,將由監理機關針對業者個別情況輔導改善,讓該等未達乙等而不列等的業者降低其營運風險,提升營運安全。

爲協助輔導遊覽車客運業提升發展,鼓勵業者健全自主專業科技化管理,並建立品牌經營模式,公路總局辦理遊覽車客運業評鑑作業,將遊覽車業者評比分級爲優等、甲等、乙等及不列等(未達乙等)。

▲109年度遊覽車客運業評鑑不列等(未達乙等)業者清冊。(圖/公路總局提供)

公路總局表示,這次評鑑作業爲使評鑑制度發揮獎優汰劣功能,及引導業者建立市場品牌,經通盤檢討並訂定「遊覽車客運業評鑑作業要點」後首次實施,評鑑設定以營運安全爲核心,採基本安全紀錄、專業科技化管理及品牌化經營爲主要依據。

藉以有效區別各評鑑等第識別度,並採三階段辦理,第一階段是由公路總局統計全數業者基本安全紀錄,評比業者所達等第,至第二、三階段進階等第評比,則是由業者依其需求決定是否提出申請

這次評鑑區間採109年10月至110年3月,第一階段評鑑結果計有27家業者評列不列等(未達乙等),公路總局解釋,這是代表該業者於評鑑期間曾有肇事違規紀錄,以致未能達到該局對外推薦的基本要求。後續將由監理機關針對業者個別情況輔導改善,讓該等未達乙等而不列等的業者降低其營運風險,提升營運安全,維護人車在外安全。

▲屬符合第二階段甲等評鑑作業申請資格者,將由各監理機關通知可於規定時間提出申請,該階段評鑑結果將評列出甲、乙等業者。(圖/記者陳家豪攝)

至於經第一階段評鑑作業評比爲乙等以上之業者,若屬符合第二階段甲等評鑑作業申請資格者,將由各監理機關通知可於規定時間提出申請,該階段評鑑結果將評列出甲、乙等業者,預計將於7月底前公佈;經第二階段評鑑作業後,再由各監理機關通知符合第三階段優等評鑑資格之業者提出申請,並辦理實地查覈,完整評鑑結果將於今年底前公佈。

爲鼓勵及引導業者朝專業科技化管理及品牌化經營模式邁進,公路總局鼓勵各機關團體民衆參考評鑑成績選擇承租遊覽車,期藉由評鑑引導消費者承租選擇,提升遊覽車營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