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遭圍毆反在警所錄影咆哮 三分局體諒受理傷害案
▲臉書社羣15日流傳一段影片,有一名林姓男子在安南區海佃路麥當勞店附近遭10多人圍毆。(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臉書社羣流傳一段影片,有一名林姓男子在臺南市安南區海佃路麥當勞店附近遭十多人圍毆,三分局海南所警方將林男帶回查處,林男情緒失控,在派出所內大聲喧譁,還錄影對員警咆哮,引起網友議論,警方15日晚發表聲明,林男系被害人且酒醉,警未追究其脫秩行爲,目前正傳喚相關人以釐清案情,依法偵辦中。
臺南市警三分局指出,海南派出所2月25日凌晨3時許接獲通報,稱於安南區海佃路一段麥當勞附近,一名林姓民衆遭十多名不明人士毆打,導致右手及右腳關節處受輕傷,海南派出所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僅發現林男遊蕩於街頭,未見林男所稱施暴之民衆,當時因林男身上散發酒味,警方因擔心林男發生危險,故對林男實施酒測,酒測值高達0.68MG/L,即將林男請回派出所依規定受理其報案及製作筆錄。
▲臺南市警三分局海南派出所員警,依規定受理本案製作筆錄。(圖/記者林悅翻攝)
海南派出所員警鮑新發在受理本案製作筆錄期間,林男疑似因酒精作祟,情緒失控,在派出所內大聲喧譁,還錄影對員警咆哮,巡佐蘇惠成即時制止依法勸導林男,在派出所內不宜攝影及喧鬧,惟林男並不聽勸。
警方表示,傷害案依法受理,會追查施暴人員等的相關罪責,但對於民衆藉酒意,對員警進行挑釁行爲,也提醒民衆,切勿涉及妨礙公務或有公然侮辱行爲,市警局會跟員警站在一起,捍衛執法尊嚴。
▲臺南市警三分局海南派出所員警,依法勸導林男,在派出所內不宜攝影及喧鬧,惟林男並不聽勸。(圖/記者林悅翻攝)
警方說,2013年1月法務部解釋函認爲:「民衆向司法警察人員陳情、檢舉或接受行政事件調查時,得否自行錄音,因牽涉承辦人員或其他在場人員之個人隱私權益,除有當事人允諾或法律明文規定外,其隱私權之保護與一般人並無二致。若民衆未獲同意而擅自進行錄音、錄影,司法警察人員得視情節加以制止,如民衆因而涉有刑法第135條第1項妨礙公務罪嫌者,並得依法究辦。」
本案林男因情緒失控於海南派出所大聲喧譁及錄影之行爲,警方因念及林男酒醉併爲受害人,情有可原,且其脫序行爲尚未達妨礙公務程度,故以第一時間制止並勸導;完成報案程序後,林姓民衆平和離開派出所。
市警三分局表示,臺南警察不吃案、不推諉、不卸責,受理報案必依規定偵辦。林姓民衆遭傷害案,15日已傳喚1名涉嫌人說明案情,同時警三分局也已掌握其他相關涉案人員,陸續傳喚偵辦以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