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戶好消息!100萬以下的小額保單 可望免強制執行
新內閣成員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後右)上任之後,今天首度赴立法院財委會,進行施政專案報告並備詢,主席召委羅明才(左)主動上前寒暄。記者林俊良/攝影
對於保戶權益因爲法院強制執行而斷送,金管會再開善門,有重大突破。保險局長施瓊華今日在財委會上答詢時指出,本週已召開相關會議,金管會將建議保險金額在100萬以下的小額保單,將可望免強制執行。
這可說是金管會數月研議此案以來最大突破。立委王鴻薇提問,保單被強制執行已使保戶權益受損,選民向她哭訴「連棺材本都沒有」,施瓊華則迴應,本週已開過會,將保險金額訂100萬元,若保險契約在100萬元以下,就建議不予強制執行,爭取讓保戶的小額保單不會被法院強制執行,仍能保留最起碼的人身保障權益。
還不出錢,或是遭追稅的民衆保單被拿來「開刀」,使遭法院裁定強制執行中止保單契約的件數大增。據統計顯示,去年1月至今年3月才一年半的時間,合計臺北地院和士林地方法院因爲追債而遭強制執行解約保單的件數已達8712件,對此,保險局月前已先採取兩大措施補救保險人權益,一是希望保險公司能在保單上加入「延續附約條款」,另一則是把附約排除在強制執行範圍。
另外,對於受益人介入權要執行,也將修保險法;介入權就是指向債權人協商,倘若能賠付債權相對的金額,就可免於被解掉保單。除了上述的附約延續條款,保險局也積極向法院爭取讓附約能排除在債權追索的範圍,這是由於現在很多健康險沒有保價金,或是頂多只有一點點保價金。因此,希望排除在債權追索的範圍,畢竟債權人拿回去的解約金非常少,但當事人喪失的是非常重要的保險權益,如今排除範圍,保險局建議在100萬元以下的小額保單,可以免被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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