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男子因離婚積蓄怨恨 當街割喉殺害前妻被判死緩

(原標題:步行街上突發命案:離婚積蓄怨恨 男子割喉殺妻)

步行街上突發命案

案發後,在街上等待110民警時,張程剛看到斜對面派出所,就跨過馬路,主動走進去自首。

記者跟隨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高建鋒來到當時轟動一時的包頭步行街割喉殺妻案發生現場——包頭市青山區正翔灣商業內街時,正是上班期間,馬傢俬房麪館裡有七八個食客正在用餐,幾個市民正穿過打掃得潔淨亮麗的走廊。門外,陽光普照,車水馬龍,只是已經消失的生命不會再回來了。

倒在前夫身後的女子

“出大事啦!商業內街有個女人倒在地上,滿地血,好像被殺了,快去看看!”附近的一些居民聞聲陸續聚集過來。很快,這件事全城的人都知道了,人人聞之色變。

正翔灣商業內街的監控,記錄了馮麗娜被害前後的整個過程

2018年3月23日早上6點,商業街保潔員馮麗娜來到工作崗位,把自己任務區內的衛生連拖帶掃了一遍,忙活了2個多小時。

早上8點,商業內街的各個檔口裡開始人聲鼎沸。8點40分馮麗娜結束工作,收好工具,掏出手帕擦擦額頭的汗水,去了一趟衛生間。8點45分,馮麗娜從衛生間走出來,她想到備勤室休息一會。10秒鐘後,她走到馬傢俬房麪館拐角處,只要左拐繞過樓梯,走三兩步就能到她休息的地方了。

“馮麗娜,你等等,我有事要和你商量。”這時,一個男人搶步上前,一邊喊着她的名字,一邊攔在了她的前面。這個男人叫張程剛,是馮麗娜的前夫。

“我用一下你的身份證,辦完事情就還給你。我要到外地去打工,兒子你得幫我照看一段時間,怎麼說,他也是咱倆的孩子,你不管不中。”張程剛說。

“你愛咋咋地,我的身份證不能給你,孩子我也不管,咱都離婚了,孩子判給你了。憑啥讓我管,不管!”馮麗娜說。

馮麗娜說完這話,轉身要走。張程剛忽然從後面勒住馮麗娜脖子,掏出一把尖刀,狠勁扎向馮麗娜的脖子。馮麗娜拼命地躲閃掙扎,兩個人廝打中,馮麗娜被張程剛推倒在地上。

當時,市民鄭先生正在馬傢俬房麪館裡吃早點,目睹了案件發生的過程。隔着窗戶玻璃,他正好看見一名男子從後面勒住一名女子的脖子,手裡拿刀抹向女子的脖子。驚駭之際,鄭先生站起身來,大聲喊道“殺人啦”,他隨即拿起桌子上的一個水壺跑出麪館扔向那個男子,試圖把他趕走。可是那個男子無動於衷,他仍騎坐在那個女人的身上,不停拿刀扎向女人。直到那個女人不再掙扎,他才鬆開女人,扔掉刀具,走出步行街。監控顯示,他還回頭看了一眼剛坐起身來又倒在血泊中的女人。

離婚積蓄了怨恨

高建鋒告訴記者,張程剛當時一邊從步行街的門出去,一邊就打了電話報了警。

案發後,張程剛對檢察官說,走出步行街後,在街道上等待110民警到來之際,他又看到了斜對面的紡織道派出所,就跨過馬路,主動走進紡織道派出所找值班警察投案自首。

值班民警聽清了張程剛所說,當即控制住了他,並彙報給領導,請求辦案民警出現場。經到場的包頭市公安局青山區分局法醫對馮麗娜屍體檢驗鑑定,被害人馮麗娜系被他人以銳器刺入頸內,致頸內、外動脈完全斷裂,引發急性大出血而死。

訊問中,張程剛告訴辦案人員,那天早上,他去找馮麗娜就是抱着殺死她的心態去的。當時他想,如果馮麗娜答應照顧兒子,自己就放她一馬,如果她不答應就立即殺了她,在去殺害馮麗娜的路上,張程剛把自己銀行卡和微信裡的所有錢都轉給了兒子。

據調查,馮麗娜和張程剛兩人於2001年結婚,一起生活了17年。2018年3月3日,兩個人因爲生活瑣事,感情不和,協議離婚。離婚是馮麗娜提出來的,張程剛一開始並不同意,但是兩人鬧來鬧去,也就同意了。雙方協商,兒子歸張程剛撫養,夫妻倆名下兩套房子,一套房子給馮麗娜,一套房子歸張程剛和兒子。

雙方約定,馮麗娜在正式辦理離婚手續之後一個月內給張程剛10萬元錢作爲享有房產的補償。可是張程剛發現,馮麗娜和他離婚才20天,就和另外一個男子閆強同居了,兩人還很快就領了結婚證。這件事讓張程剛耿耿於懷,他認爲馮麗娜不僅欺騙、背叛自己,而且早就出軌了。離婚之後,馮麗娜一直也沒有給張程剛約定的10萬元錢,總是推託說房子還沒有賣掉,沒有錢給他。其間,馮麗娜的現任老公閆強還曾打電話威脅過張程剛,讓張程剛不要再找馮麗娜要錢,不要再騷擾她。

因爲離婚的事,張程剛心裡有些不痛快,他不想繼續因爲離婚被家裡人嘮叨,想離開包頭,去外地打工,但上初中的兒子沒有人照顧。他就給馮麗娜打電話,想讓她照顧兒子。沒有想到,馮麗娜還是一口拒絕了。

張程剛和馮麗娜是二婚家庭,兩個人剛結婚的時候,馮麗娜帶過來一個女兒張燕蓉,張程剛對這個女兒視同己出。後來,兩人又生了個兒子。離婚後,雖然兒子判給了張程剛,但是他認爲,馮麗娜有責任和義務在自己去外地時照顧兒子。他勸說央求了幾次,但馮麗娜都沒有同意。馮麗娜的拒絕讓張程剛心灰意冷,生了殺心。

作案後走進派出所自首

2018年3月23日早上8點,張程剛來到馮麗娜單位附近,看見她在馬傢俬房麪館後面的衛生間走出來,就走上前,再次和她協商照顧兒子的事,可是兩個人沒說幾句話就吵翻了,馮麗娜仍然拒絕照顧兒子。張程剛就掏出刀,捅向了馮麗娜。

3月23日,張程剛因爲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包頭市公安局青山區分局刑事拘留,4月4日被包頭市青山區檢察院批准逮捕。9月17日,包頭市檢察院以張程剛涉嫌故意殺人罪向包頭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12月4日,此案公開開庭,包頭市檢察院指派檢察官高建鋒出庭支持公訴。

檢察機關認爲,張程剛因子女撫養和財產分配問題,持刀砍殺被害人致其死亡,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其行爲已經觸犯了刑法第232條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張程剛作案後,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根據刑法第67條規定,系自首。

2018年12月7日,該案由包頭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並於12月18日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爲,張程剛因瑣事持刀捅刺被害人馮麗娜頸部致其死亡,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檢察機關指控張程剛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案發後張程剛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最後,張程剛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外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誤工費等,共計人民幣36846元,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付清。

宣判結束後,張程剛當庭表示不上訴。

(文中涉案人員均爲化名)

●檢察官說

一個人失去理智,傷害的是社會

10月28日,高建鋒向記者詳細介紹、分析了這起曾經轟動一時的包頭步行街割喉殺妻案。

案發後,包頭市檢察機關第一時間啓動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應機制,提前介入偵查,跟進辦案。

在高建鋒的印象中,訊問時,張程剛的認罪態度非常好,對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沒有否認和隱瞞,將他與前妻馮麗娜之間的矛盾糾紛以及他的犯罪動機都講得很清楚。

高建鋒分析說,在本案中,張程剛錯誤地採取了故意殺人的方式來處理和前妻之間的矛盾。他的行爲不僅傷害了他的家人和被害人的家人,也給社會造成了負面的影響。他的行爲後果已超出了家庭矛盾的範疇,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高建鋒還從辦案檢察官的角度分析了這類案件的一些共同特徵。他說,目前,類似的個案有呈現上升的趨勢,究其原因,首先是個人的修養、法律意識、對家庭及配偶的責任感等各方面出現了問題。其次,個別人在成長髮展的過程中,缺少承受挫折、處理糾紛矛盾的策略和耐心,遇到困難,發生問題,沒有正確的疏解渠道,從而失去理智殺人。

在辦理本案時,高建鋒等辦案檢察官認真做了資料調研,查看了不少數據統計。

據2014年的一項研究統計,在300件近親屬間故意殺人犯罪中,夫妻之間相惡最多,總共186件,佔案件總數的62%。婚姻內的故意殺人案中,被害女性有68人,男性12人,女性被害人數量是男性的5.7倍。據媒體報道數據顯示,2017年全球被殺女性有8.7萬人,其中34%(約3萬人)的女性,是被親密的伴侶所殺,比如丈夫或男友(前任或現任)。

對於本案這場悲劇,哪怕是作爲普通旁觀者,都忍不住感慨。高建鋒說,生活中,夫妻之間應該建立足夠的信任,而信任的原則就是坦誠相待,互相理解、共同擔當。如果當事雙方都能理性剋制,彼此多一些擔當和理解,矛盾就不會升級,甚至演變成一場災難,這樣對被裹挾進案子裡的每個人,都是一種傷害。

本案中,張程剛在殺死前妻的同時,也毀了自己的前途和未來,兒子沒有了媽媽,也失去了爸爸,家裡的其他親人,比如張程剛的父母兄弟姐妹也因爲他殺人入獄而受到影響。馮麗娜的現任老公、女兒也都因爲她的去世受到傷害,馮麗娜剛剛組建的小家庭也瞬間破滅。一個人的衝動,改變了幾個家庭、十幾個人的命運,代價實在是太大了。

高建鋒說,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工作節奏的加快,生活壓力的加大,人們無論是身體的健康,還是心理的健康都需要專業機構的介入。當前,隨着醫療條件的改善,人們身體健康已經得到了一定的保障,但是無論是我們的社區內,還是單位、學校、企業、政府機構,都缺乏專門設置的心理諮詢與輔助機構,缺乏從事心理輔導與關注的工作人員,這是一個值得深度關注的問題。倘若那些陷入矛盾糾紛和心理困境的人們,能在第一時間得到心理輔導機構專業人員的安撫與指導,能夠卸下內心的怨恨、絕望、邪念,或許他們就不會輕易走向偏執極端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