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遷律師:怎樣要求政府公開信息?

隨着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合村並居等政策的提出,拆遷問題開始日漸突出,然而並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拆遷的,有的人會比較樂於見到拆遷,而有的人則並不會,但是由於政策的需要,住房已經不僅僅只具有居住的屬性,住房的投資屬性及其附帶的其他的隱形利益佔有的比重越來越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關係老百姓的問題,這個問題上很多地區都有很大的區別。那怎樣要求政府公開信息?由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寧律師爲你來回答。

怎樣要求政府公開信息?

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堅持以公開爲常態、不公開爲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

行政執法信息公開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主動公開: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依法應當保密的信息外,對上述公開內容進行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公開的執法信息進行公開。

史律師溫馨提示

在實踐當中,被拆遷人往往處於弱勢的地位,對於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瞭解也知之甚少,也很有可能處於非常被控制的局面,難以維護自身該有的權益。所以,在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一定要儘可能地去了解相關的法律問題,來弄清雙方的權利義務,從而來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以免矇在鼓裡,連自己的損失都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