剷除你這個爛渣!一兵不堪辱罵自轟亡 金防部連長判刑
▲圖爲國軍「漢光33號」演習實兵演練,與本文當事人無關。(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前金門防衛指揮部簡姓連長,2011年多次以「爛渣」、「對於剷除你們,我會不遺餘力」等語辱罵志願役曾姓一兵,導致曾男不堪壓力舉槍自盡身亡,最高法院23日駁回上訴,依公務員故意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簡男6月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簡男於2011年擔任金防部砲兵羣多管火箭連連長,曾男是在該連服志願役的一兵,期間簡因不滿對方的工作表現,在同年1月26日下午4時左右,趁該連在中山室集合時,當着所有人的面向曾男恫稱,「對於剷除你們這幾個爛渣,我會不遺餘力,還會再接再勵。」
事後,簡男又於同月27日上午7、8時左右,在該連餐廳當着全連弟兄面前,對曾男表示,「我對於剷除你這種人,不遺餘力,再接再勵。」等語,曾因此心生畏懼,於隔日(28日)凌晨5時40分左右,趁該連安全士官離開座位不注意時,拿取對方值勤的之T91步槍,到連部外的廁所內,舉槍自盡當場身亡;事後,曾父對簡男提告、聲請國家賠償。
庭訊時,簡男辯稱,無意逼死者自殺,只是責罵對方而已,法官審酌簡男的言詞雖未達凌虐、不人道,但足以讓曾男感到害怕,金門高分院認爲,簡男的辱罵,雖沒達到凌虐或不人道程度,但已經讓曾男心生恐懼,依公務員故意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6月,簡不服上訴,最高法院23日維持原判,判處簡男6月徒刑確定,可易科罰金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