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ers/有車有閒,跟着UberEATS送外賣
出處:Cheers雜誌第196期文/林若寧 圖片來源/陳應欽
2016年11月15日,Uber推出主打美食外送的UberEATS服務,正式進軍外送餐飲市場,要搶食臺灣一年4,425億元產值的餐飲市場大餅。
仿照Uber的分享經濟模式,UberEATS鼓勵有機車、有時間的一般人,透過平臺彈性接案,手機在手,立即上工。從車輛共乘的Uber到最新的UberEATS餐點外送服務,說明分享經濟的商機正在不斷演化,拓展到生活每個面向。
但走在時代前端,Uber顛覆性的營運模式,卻也引發和政府的法規拉鋸戰。
2016年12月1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公路法》修正案,未來對Uber的罰款,將從現行的5萬到15萬元,提高爲10萬到2,500萬元,罰款金額爲全球最高;同時可勒令業者歇業,並吊扣司機的駕照與牌照。
3日後Uber宣佈,即日起到2016年12月底,旅客只要和Uber合作駕駛拍照並上傳Facebook,將連續12天送出萬元乘車金。截至2016年12月16日,交通部對Uber公司裁罰總金額已達8,600萬元,Uber則已繳納超過6,200萬元。
縱然爭議尚未解決,Uber推出的UberEATS服務,在臺開賣前4天,合作店家平均每天接獲超過百筆外送訂單,單日總訂餐量更衝破萬筆。這個成績,是UberEATS在香港地區上線一個半月纔有的成果。
UberEATS的橫空出世,顯然正在撼動過往的消費版圖。仔細分析UberEATS的合作店家,主要可分兩大類,一是微型創業的「菜鳥」小店,事業剛起步,無法負擔臺北市中心的高昂店租,透過UberEATS拓展服務地域。
另一種,則是早已累積大量死忠粉絲的排隊名店,在UberEATS的邀約下點頭加入,看準對年輕人的影響力,期待透過合作,深耕年輕客羣。如UberEATS主打的新都裡懷石料理,單客消費金額高達2,000元,就透過UberEATS的平臺露出,吸引年輕人好奇嚐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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