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沖病癒馬不停蹄 提宗教團體納入財團法人法規範

▲前行政院長陳沖大病初癒,即馬不停蹄,今日關心宗教團體應納入財團法人法。(圖/記者吳靜君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前行政院長,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沖演講時針對財團法人法提出四大建議,包括對大小型財團法人的分流管理、宗教團體納入規範、督促大型財團法人成立自律組織,並重新檢討財團法人免繳所得稅的66項稅法

陳沖去年大病一場,昨(26)日才首度公開露面,今(27)日再一場資誠舉辦「財團法人新時代」再度露面,演講時長大約30分鐘,但是僅是身體較爲虛弱,所以是坐着演講,但是長達30分的演講並無中斷

不過,財團法人法修正案並未納入宗教類財團法人,當時是考量到宗教團體與一般法人仍有所不同。陳沖認爲,實務上純宗教如教義研究傳播教育事項不用放入財團法人法,但財務及非宗教等還是要受一般原則規範,以一視同仁的標準監督較爲合適。

財團法人過去作爲長期的持股工具企業可透過捐贈方式挹注資金給財團法,再由財團法人回購企業股票、長期持股,既可鞏固經營權又有租稅優惠

輿論壓力下,我國財團法人法修正案終於在去年(2018)年通過並且今年2月正式上路,限制財團法人買股不得超過財產總額5%,不過不溯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