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宣示外 林昶佐:捍衛太平島,政府要展現實質作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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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案結果出爐,我國太平島被降格爲「礁」,對此,時戴力量立委林昶佐表示,對於南海案仲裁結果感到相當遺憾,同時他也認爲,爲了捍衛我國在南海的權益,政府除了宣示性作爲以外,需要有更多實際的動作,例如公告領海基線、提出新的南海主權論述。
南海仲裁結果12日正式出爐,仲裁庭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判定,中國大陸九段線範圍內的主張,沒有歷史依據;且仲裁庭得出結論認爲,南沙羣島的所有高潮時,高於水面的島礁(例如太平島、中業島、西月島、南威島、北子島、南子島等),在法律上均爲無法產生專屬經濟區,或者大陸架的「岩礁」,菲律賓可說是大獲全勝。
林昶佐表示,臺灣實質控制太平島,也主張擁有其12海浬與200海浬的領海和EEZ(專屬經濟海域),但政府自從1999年宣佈南沙羣島領海基線另行公告後,直到線在整整17年都沒有再有任何動作。
「在國際法上,領海和EEZ都是由領海基線向外推展得到的範圍。」林昶佐表示,也就是說,在法律上政府根本就沒有實際去主張臺灣在太平島的應有權益,反而是目前被中國實質掌控的民主礁(黃巖島),我們有公告其領海基線,「這是什麼荒謬的標準?」
林昶佐以日本爲例,指出日本在處理領海爭議時,第一步是先於國內法上公告領海基線,再派出執法單位捍衛EEZ權益,展現實質控制,最後再透過國際組織將領海主張國際認證化,「政府現在連第一步的公告領海基線都沒做到,只憑空話和宣示性作爲,卻在法律上固步自封,這樣要如何捍衛權益!?」
林昶佐認爲,要捍衛主權和經濟利益,政府一定要先務實主張臺灣實質、有效統治的地區─太平島和中洲礁的主權開始,然後在法律上有所行動,公告領海基線與領海,以此爲基礎宣告和行使權利,才能爲臺灣在國際上謀求最大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