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證交所處3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表示,淳安(6283)分別於107年7月4日、108年3月22日及108年8月19日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赴陸轉投資及使用權資產等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0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已違反相關規定,故處以違約金3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