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婦女就業 廣東擬推行「媽媽崗」就業模式

大陸廣東省提出在全省廣泛開發「媽媽崗」,用於吸納對12週歲以下兒童負有撫養義務的婦女就業,拓展婦女就業空間。(示意圖/新華社資料照片)

觀察者網15日報導,日前,大陸廣東省人社廳發佈《關於推行「媽媽崗」就業模式促進婦女就業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提出在全省廣泛開發「媽媽崗」,用於吸納對12週歲以下兒童負有撫養義務的婦女就業,拓展婦女就業空間。

徵求意見稿指出,「媽媽崗」是落實國家積極生育政策,滿足婦女就業、滿足企業等用人單位用工需求,由政府鼓勵引導、企業等用工主體開發設置,主要用於吸納法定勞動年齡內對12週歲以下兒童負有撫養義務的婦女就業,工作時間、管理模式相對靈活、方便兼顧工作和育兒的就業崗位。

徵求意見稿表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可以按規定開發設置「媽媽崗」,鼓勵用人單位拿出部分專業技術和管理崗位用於「媽媽崗」設置,鼓勵規上限上企業設立「媽媽崗」。鼓勵用人單位設立「媽媽崗」車間、「媽媽崗」生產線等,張貼「媽媽崗」明顯標識,將「媽媽崗」進行集中統一服務管理,形成規模效應。不得開發從事繁重勞動、有毒有害等不適合育兒婦女就業的崗位作爲「媽媽崗」。鼓勵用人單位建立「婦女之家」,爲員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將「媽媽崗」打造成暖心「媽媽港」。

此外,廣東還將加強「媽媽崗」就業服務,收集發佈「媽媽崗」招聘資訊,編制規範運行的零工市場「電子地圖」,支持開展「媽媽崗」技能培訓,提升育兒婦女就業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