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試點“生育友好崗”就業模式

原標題:上海試點“生育友好崗”就業模式

光明日報上海12月22日電(光明日報記者 孟歆迪)鼓勵“生育友好崗”試點開發,優化“生育友好崗”工作環境,完善“生育友好崗”就業服務,強化“生育友好崗”技能培訓……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市總工會、市婦聯聯合印發通知,支持用人單位將工作時間可彈性安排、工作方式靈活、工作環境友好的崗位設置爲“生育友好崗”,原則上提供給對12週歲以下兒童負有撫養義務的勞動者。

通知明確,“生育友好崗”實行彈性工作制,用人單位可從經營管理實際出發,採取彈性上下班、居家或遠程辦公、靈活休假、績效考覈等柔性管理方式,爲勞動者兼顧工作和生育提供便利。相關權利義務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明確後,列入勞動合同或簽訂相關書面協議。

通知指出,上海市將建立統一的“生育友好崗”用人單位名單。各級人社部門應督促用人單位嚴格落實對女職工產假、生育獎勵假、陪產假、育兒假等生育假期的特殊勞動保護。各級工會組織要支持“生育友好崗”用人單位創建生育友好型工作場所,推進“愛心媽咪小屋”、職工之家、“職工親子工作室”建設,組織開展寒暑假期和課後兒童託管活動,幫助職工分擔育兒壓力。各級婦聯要依託婦女兒童中心、社區家庭文明建設指導中心、婦女之家、“家+書屋”等工作陣地,面向設有“生育友好崗”的用人單位開展服務。同時,鼓勵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爲“生育友好崗”提供專業化服務。

通知要求,各級人社部門要將“生育友好崗”納入公共就業服務範圍,按規定落實相關就業培訓補貼政策。要依託“15分鐘就業服務圈”、零工市場,在各類線下招聘會和線上招聘平臺設置“生育友好崗”招聘專區,用人單位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發佈相關招聘崗位時,將予以專門標識。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