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啓動“生育友好崗”就業模式試點,凝聚各方合力營造生育友好就業環境

近日,市人社局、市總工會、市婦聯聯合印發《關於開展“生育友好崗”就業模式試點工作的通知》,凝聚各方資源力量,鼓勵用人單位採取有利於平衡工作和家庭關係的措施,積極營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環境。詳見↓

01

鼓勵“生育友好崗”試點開發

《通知》明確,支持用人單位將工作時間可彈性安排、工作方式靈活、工作環境友好的崗位設置爲“生育友好崗”,原則上提供給對12週歲以下兒童負有撫養義務的勞動者。“生育友好崗”實行彈性工作制,用人單位可從經營管理實際出發,採取彈性上下班、居家或遠程辦公、靈活休假、績效考覈等柔性管理方式,爲勞動者兼顧工作和生育提供便利。相關權利義務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明確後,列入勞動合同或簽訂相關書面協議。

人社、工會、婦聯等部門積極鼓勵用人單位開發“生育友好崗”併科學合理制定崗位標準。重點引導生產製造、住宿餐飲、居民服務等行業,及平臺經濟、數字經濟、文創經濟、銀髮經濟等新經濟形態領域試點推行“生育友好崗”就業模式,拓展“生育友好崗”崗位資源。

02

優化“生育友好崗”工作環境

《通知》指出,本市將建立統一的“生育友好崗”用人單位名單。各級人社部門應督促用人單位嚴格落實對女職工產假、生育獎勵假、陪產假、育兒假等生育假期的特殊勞動保護。各級工會組織要支持“生育友好崗”用人單位創建生育友好型工作場所,推進“愛心媽咪小屋”、職工之家、“職工親子工作室”建設,組織開展寒暑假期和課後兒童託管活動,幫助職工分擔育兒壓力。各級婦聯要依託婦女兒童中心、社區家庭文明建設指導中心、婦女之家、“家+書屋”等工作陣地,面向設有“生育友好崗”的用人單位開展服務。同時,鼓勵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爲“生育友好崗”提供專業化服務。

03

完善“生育友好崗”就業服務

《通知》要求,各級人社部門要將“生育友好崗”納入公共就業服務範圍,按規定落實相關就業培訓補貼政策。要依託“15分鐘就業服務圈”、零工市場,在各類線下招聘會和線上招聘平臺設置“生育友好崗”招聘專區,用人單位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發佈相關招聘崗位時,將予以專門標識。

與此同時,人社部門將把吸納就業多、社會影響好的“生育友好崗”用人單位納入本市重點企業用工服務保障名單,落實“一企一策”服務,並在申請就業創業見習基地、參加“促進就業先進企業(組織)”等評選中予以優先考慮。

04

強化“生育友好崗”技能培訓

《通知》明確,“生育友好崗”用人單位應當優先爲生育再就業女性提供產後返崗再培訓。對參加各類職業培訓和評價的“生育友好崗”勞動者,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的職業技能提升補貼。同時,人社部門也將支持職業院校、社會培訓機構等積極開展養老護理、家政服務、育嬰保育、健康照護,以及互聯網營銷、全媒體運營等職業技能培訓。

特別聲明:本文經上觀新聞客戶端的“上觀號”入駐單位授權發佈,僅代表該入駐單位觀點,“上觀新聞”僅爲信息發佈平臺,如您認爲發佈內容侵犯您的相關權益,請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