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汐止喝屍水社區傳賣屋糾紛 買家議價不成投訴媒體「看你房子怎麼賣」
▲汐止區某大樓發生頂樓水塔有民衆尋短、演變成住戶喝屍水的驚悚意外。(示意圖/翻攝照片)記者張君豪/臺北報導
好恐怖!新北市汐止區有一社區大樓住處發現家中自來水有異味,百般查不出原因,結果住戶上樓頂水塔檢查,打開水塔蓋赫然發現蓄水池內漂浮着一具腐爛男屍,住戶嚇得趕緊報警!警方查出死者是住在汐止區,但是並非該社區住戶的郭姓男子(58歲),該社區住戶嚇到驚呼:「天啊!我們居然用了12天屍水!」
結果這起駭人聽聞的社區住戶喝屍水12天意外驚傳案外案,有該社區居民私下透露:社區住戶當然不樂見,自己居住環境發生悲慘意外,但更讓該社區住戶難以忍受的是,該社區大樓水塔有浮屍消息會遭媒體披露,主因居然是日前曾打算選購該社區住宅的買家,和屋主殺價不成後,居然揚言:「我要讓大家知道你們社區水塔有浮屍,你的房屋變凶宅還要怎麼賣!」
住戶憤怒表示,看屋購物殺價、提出斡旋都是常態,但因爲價格談不攏就打跟媒體爆料,企圖用新聞讓他們辛苦貸款購入的家園房價崩盤:「這是看房子殺價的最新手段嗎?這種心態真的很缺德!」
但記者詢問熟稔房屋買賣的律師則指出:根據內政部修訂的「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規定須載明建物賣方產權是否曾發生自殺、兇殺致死情事;內政部函釋對於凶宅也有嚴謹定義:建築物本體及附屬空間曾發生兇殺、自殺死亡或者專有部分有意外死亡情事(例如墜樓到建物陽臺死亡)這些情況都屬法規定義上的凶宅。
但房仲業者和律師均表示,汐止該建案狀況在法律上,不可能被認定是凶宅,而購屋者企圖透過媒體揭櫫此資訊想借此殺價「真的很異想天開」但律師指出,儘管水塔有尋短者浮屍雖然不屬於法規定義凶宅範疇,但在房屋賣賣或房仲業中仍屬「買賣交易重大訊息」優良房仲業者、房屋賣家都會依規定載明在契約內,避免買賣糾紛或因此被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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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恐怖!汐止區某社區大樓水質「怪怪的」 男自溺水塔腐爛全棟樓住戶喝屍水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