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沒3661萬元!多家支付機構齊收罰單

北京商報訊(記者劉四紅)第三方支付行業再收鉅額罰單。9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多家支付機構被罰,被罰沒金額共計3661萬元。

其中不乏千萬級罰單。北京高匯通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違規開展條碼支付業務,未及時發現處置可能存在的特約商戶支付接口轉接情況,未嚴格落實開戶實名制審覈要求,違反賬戶管理規定,超地域經營預付卡業務,違規進行非同名劃轉操作,被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214.736054萬元,並處罰款1572.614178萬元,罰沒共計2787.350232萬元。

時任北京高匯通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朱某被警告,並處罰款20萬元;時任北京高匯通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張某清被警告,並處罰款25萬元。

也有上市公司被罰。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因未落實真實、完整、可追溯和全流程一致性的要求,未嚴格落實商戶實名制要求,未將商戶資金結算至其同名銀行結算賬戶,被警告並處罰款406萬元。此外,時任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某被警告並處罰款15萬元;時任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吳某被警告,並處罰款15萬元。

百萬級罰單還有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因未落實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的要求,未嚴格落實商戶實名制要求,未按規定保存特約商戶申請材料、資質審覈材料等檔案資料,未按規定設置特約商戶的收單賬戶,被警告,並處罰款290萬元。時任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徐某東被警告,並處罰款15萬元。

除此之外,北京度小滿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將支付服務協議格式條款進行備案,未嚴格落實支付賬戶開戶實名制審覈要求,違規爲金融企業開立支付賬戶,存在辦理支付賬戶和非同名銀行賬戶間轉賬業務的情況,上傳交易信息未落實真實、完整、可追溯和全流程一致性的要求,未嚴格落實商戶管理相關要求,被警告,並處罰款121萬元。時任北京度小滿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萬某被警告,並處罰款10萬元。

此外,隨行付支付有限公司未落實特約商戶實名制管理要求,違反賬戶管理規定,被罰款57萬元。時任隨行付支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郭某被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