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檢舉肇逃獎金 半年來「等嘸人」
▲肇逃行爲令人髮指,高雄是希望全民動起來,一起抓兇手。(圖爲示意圖/取自東森新聞)
高雄市全國首創,今年5月審查通過「檢舉交通肇事致人傷亡逃逸獎勵辦法」,獎金最高6萬元,但半年來卻沒人領這筆獎金,原本編列的144萬3000元預算確定要繳回國庫。原來是因爲政策宣導不足,許多民衆根本不知情,加上真要領到這筆獎金,提供的畫面必須是破案關鍵,還得跟着出庭作證,過程相當繁雜。
高雄市去年的肇逃案件就多達2800多件,爲了激勵目擊者提供線索,高雄市交通大隊編列檢舉獎金,但實施半年來卻是等沒人。這項政策明明能鼓勵目擊者協助破案,又怎麼會沒人領到獎金?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宣導,交通大隊網站裡也找不到相關宣傳,導致第一線員警沒有完整記錄目擊者資料。
或者目擊者提供的畫面不是「破案關鍵」,多數是警方早已掌握線索,獎金就發不出去。另外,目擊者提供了線索卻不願出庭作證,獎金同樣不成立。檢舉肇逃獎金制度,卻因宣傳不足還沒看見成效,預計103年會在編列預算加強宣導,鼓勵協助偵破案情的民衆,依照車禍傷者情形發放獎金,輕傷300元、重傷2萬元、死亡則發6萬元,就是希望更多正義哥、正義姊站出來,扭轉車禍被害人,求助無門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