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拜長輩當水電學徒 他模仿A片水電工5天性侵4次
高中女拜長輩當水電學徒 長輩卻模仿A片水電工5天性侵4次。(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南投一名女學生A女,在2017年10月休學返回南投老家,爲賺取學費及生活費,向長輩結拜的李姓男子拜師學水電技術,未料才上班5天,李男就連續四天在家中的客廳內對她進行性侵。原本A女礙於長輩交情不敢說出實情,但事後卻精神大受影響,家中長輩得知後怒告李男,一審遭判判8年並附帶民事賠償153萬,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A女於民國106 年間爲賺取學費、生活費,在長輩介紹下擔任李男之水電學徒,向他學習水電技術,未料年見她年幼可欺,竟利用教授水電技術之機會,上班第一天上就像A女示愛,將其壓在沙發上強吻臉、胸部、腰、臀部。
A女因擔心破壞家人與李男關係,隱忍不發而前往學習。但李男竟食髓知味,隔天就強行將A女拉到住處之沙發上性侵。事後的三天內,李男向A女表示若想領取工資就要配合與其發生性關係,結果遭到拒絕,李男竟不顧女方意願,又連續兩次在沙發上性侵她。
A女事後受到極大創傷,多次以簡訊暗示母親母親稱「我發生很嚴重的事」、「我很想死.」、「但我跟你說你先有心理準備」、「不要自責」、「我工作時被將軍廟那個老頭侵犯」、「復學前的時候」、「我實在不想講他」、「姓李的那個」、「將軍廟那個」... 「可是我沒保護好自己」、「你會不會氣我」... 「從今以後不會在這麼相信人」。
檢方查出,A女的手寫札記內容亦記載「開始工作有問一些過於有色的事情例如:『有沒有性行爲過』」、「開始會講色的字眼例如:『想去汽車旅館、覺得下面很癢的感覺』」、「每天都帶我去強迫我脫下衣服跟他做性行爲(我非常的反抗一直恐懼發抖)」、「我嚇到回家都在發抖」等語。
A女事後在家人支持下提告,南投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判處李男8年刑期,目前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中,民事部分一審則判賠15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