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公股金融機構人事安排的新思考

工商社論

公股金融機構高層人事安排餘波盪漾部分調整被視爲涉及執政黨派系內鬥,相關人士是「被請辭」,財政部還針對傳言提出澄清,結果仍是衆說紛紜。在所有的泛公股事業中,具有公股背景的金融機構高層人事調整,之所以受到最多的關注,因爲除了事業體本身的經營績效,這些單位還掌控着金流脈動政策的傳遞需要它們密切配合,與其他產業間的互動關係,甚至更勝於獲利多寡的考量,是否用人得當,一直被拿出來放大檢驗

這一波人事調整的紛擾出現之前,2020年底,主要由執政黨立委聯合擬具的「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即準備針對原來的「公務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有直接相關的營利事業各項重要職務」,再加上更嚴格的限制。更明白的說,就是要把財政部和金管會離職官員旋轉門,關得更緊,將這些人員赴百分之百國營的公股行庫,也要同樣受到限制。

財金幫」受到質疑,主要是部分財金高層官員常在退休後,先安排到純國營的金融機構過水,讓他們不受旋轉門三年的限制,時間一到,海闊天空,不論轉任民營金融機構或民營化的泛公股機構,都有更大的揮灑空間。此模式一再被複制,尤其臺銀、土銀等純國營銀行的高位,也在此過水文化下而備受批評。

只是對照近期泛公股行庫人事的異動中,不斷傳出派系喬人事的說法,不免讓人連想,之前所謂拉高並限制財金官員轉職門檻一事,很可能只是徒令各方勢力競逐因此而更多出來的機會;這樣的生態,當然也會打擊原本有心更上一層的公股基層員工士氣。換言之,之所以對財金幫有意見者,恐也非真的對其非深惡痛絕,更大的可能是要藉此讓相關官員與之妥協,或乾脆把位置挪出來,方便做更多的政治分贓。

從過去省屬七大行庫到目前的八大公股行庫,不容諱言,具有公股背景的金融機構,即使面對民營業者來勢洶洶的挑戰,仍是臺灣金融的核心所在,據點廣佈、人脈深入均難以撼動,如紓困或中小企業貸款,這些吃力不討好的重大政策,也都需要靠他們來落實執行。因此,對於主其事者的選擇,即使難以擺脫派系的干擾,大方向仍不可鬆手。我們根據長期的觀察,提供以下幾點具體的建議,做爲參考。

首先要釐清的,是「財金幫」的定位問題。從目前立委主導的修法方向來看,之後從事金融監理與金融實務者,之間將有難以逾越的一道鴻溝,成爲井水不犯河水的的兩批人。且立委提出的修法內容來看,某種程度上,凸顯出對於官員轉任戒心重重,彷彿他們是逮到了機會,就會大撈一筆的一羣投機分子,對於其累積數十年的工作經驗視而不見,對於相當強調操守和紀律的多數官員來說,這樣的做法並不合適。

如此的調整無異於矯枉過正。手握大權的金融監理者與實務脫節,向來爲人所詬病,如再給予更多限制,恐怕連想去了解實務運作心思都省了,面對日新月異數位金融發展,監理官卻只會愈來愈依法論法,長此以往,對臺灣數位金融發展的脈動,將是一場極大的災難

相反的,我們更認爲泛公股機構的存在,必須賦予其協助監理官認識實務的功能,例如按不同的職等,提供輪調訓練,甚至可作爲日後升遷的依據之一,尤其來自金管會的官員,更要落實輪調的作法

其次,要重視基層人才的拔擢。八家公股行庫各個家大業大,也有根深蒂固的企業文化,這樣的機構,如果動輒被以空降之姿進駐,不僅出任新職者難以適應,客觀來說,也容易發生誤踩紅線的風險,小則被以不同的理由拔官、大則吃上官司。

無可諱言,要處理這樣的現象,選拔之人的專業背景相對重要,最好是擁有基層一路上來的歷練,既可避免遭忌穿小鞋,也可根據長期的觀察,找到發揮特色的新經營方向,除了實現個人的抱負,對個性偏向保守的公股金融機構來說,也可以得到新的業務發展機會。

況且,如果把專業背景當作擢才的必要條件之一,相當程度上,也可避開大部分對於此職務「穿金戴銀」的想像,因此,爲了兼顧經營紀律與發展,行政和立法部門高層對公股金融機構的人事安排,除了防弊外,應從更全方位的角度多加思考,不要治一經損一經,反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