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停放,難題不能都丟給消費者
共享單車停放誰來管,誰有權管?這恐怕是一個人們日常容易忽略的問題,但事實上正在困擾所有共享單車的消費者。
與早年共享單車可隨意停放不同,如今各個品牌共享單車都劃定了一定區域的禁停區,使用者若要停車,則必須在指定停車點停放。
這個規定是合理的,但現實中,由於要求在指定區域停放,現實中很多流量較大的指定區域很快就停滿了,接下去就是亂停亂放以及佔道,讓行人寸步難行。
另外,由於手機定位和共享單車藍牙定位不匹配,系統可能認定消費者停在了禁停區,而事實並非如此。有時候,消費者沒發現,還會被額外扣款。定位不精準,卻要消費者背鍋,多少有些不合理。
近日,新華社就報道指出,單車禁停區和地面交通標誌之間可能不匹配,停在停車區還被罰款,給消費者帶來不少麻煩。這就引出了大家都想問的問題——共享單車當然不能亂停放,但定位能否再精準一點?對違停的消費者,是不是隻有罰款一種辦法?
依照現行法律,共享單車管理方是沒有權利對消費者進行罰款的。但是,現在很多共享單車在推行禁停區時,APP會強行彈窗,要求用戶點“同意”,然後以“合同”的名義,對於禁停區裡停車行爲收違約金或者“調度費”,形式上算是合法了,但本身有霸王條款之嫌,事實上,用戶只有“被同意”的權利。
由於共享單車市場發展迅猛,各個城市共享單車存量已是海量。如此之多的共享單車存在,有可能會影響到市容市貌以及公共秩序,因此共享單車停放當然需要規範化。
爲了維護城市的形象和秩序,每一位消費者有理由配合禁停區的設置。但是,不能把管理的責任統統丟給消費者,企業理應起到更重要的作用。
眼下,我們時常看到一輛麪包車或卡車從身前經過,然後有工作人員把大量共享單車搬下來。這是爲了促進單車的正常流動,以期得到更大收益。既然有這樣的能力,對於共享單車的有序停放,運營方是不是也該多一點關心和在乎呢?
顯然,用所謂“罰款”形式逼迫消費者自行解決停車問題,但自己做甩手掌櫃,這是說不過去的。
共享單車的絕對數量擺在那裡,消費者縱使能夠自覺、規範地停車,仍需要運營方投入更多力量,及時調配、動態管理,從而保證馬路、街道的整潔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