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曖昧?百尺竿頭併購樂升破局 隱藏5大疑點

樂升科技董座許金龍。(圖/資料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升案破局,導致樂升股價持續重挫,目前已吞下第6根跌停板,造成投資人慘賠。而樂升董事長許金龍也已在6日晚間抵臺,表示第一階段就是要解決股票流動性的問題。然而,根據《財訊》最新一期內容指出,整起樂升併購案隱含着5大疑點,包括樂升與百尺竿頭關係曖昧、樂升要被併購卻還充滿期待的原因等。

疑點1:樂升要被併購,爲何充滿期待?

在樂升的公開收購案中,收購方是日商百尺竿頭,應賣人則是參與樂升收購的散戶,委託承銷商中信銀,覈准機關爲主管機關證期局。 曾任檢察官葉奇鑫律師,目前陸續接受許多樂升受災戶的請託;他詳分此案的主客體解釋說,在樂升的公開收購案中,樂升只是這次公開收購案的「交易的商品」。就以日月光公開收購矽品爲例,是日月光必須對矽品徹底DD(Due Diligence Investigation,實地查覈)並深入瞭解矽品財務後,才正式發動攻擊,最終即使矽品林文伯百般不願意,也無濟於事。

但讓人感到困惑的是,此次樂升面對即將被百尺竿頭收購高達四成股權,將危及到自身經營權的狀態下,樂升高層卻顯得異常興奮,大有一副可以高價出脫的味道。

疑點2:樂升與百尺竿頭關係曖昧不明

違約案爆發後,第一時間所有人都怪樂升爲何不針對百尺竿頭做好財務調查,三位獨董是否未盡監督之責?但令人納悶的是,買方明明是百尺竿頭,以一股高達128元的天價,總金額近50億元公開收購樂升,理當是日商負責DD樂升是否真這麼值錢?但爲什麼從收購日開始至今,未曾見到百尺竿頭來臺對樂升進行大規模財務、職員、往來銀行的實地查覈?還是說,日商百尺竿頭負責人樫埜由昭旗下兩家公司,原本就持有樂升股票14%之多,比樂升董事長許金龍約六%還要高,所以雙方早有初步認知,不需要DD?

更讓外界百思不解的是,既然雙方有着某種程度母子關係,百尺竿頭公司負責人樫埜由昭爲樂升大股東,如果真的想要併購樂升,大可以在樂升發行可轉債時,就以73至75元低價認購,又何必大費周章以高價128元在公開市場收購?這中間的50多元的價差,是爲何而來?或是要圖利於誰?

市場也同時質疑,百尺竿頭纔剛將負責人從黃文鴻改爲樫埜由昭,隔天立刻宣佈收購樂升,如此詭異的轉換與收購,不知道投審會爲何會如此輕率的同意這樁併購案?

疑點3:中信銀收服務費不符市場常理

一家資本額只有5000萬元的公司,提了50億元的收購案,承銷商中信銀居然以不到100萬元的金額接了。但這金額可能連一般股務服務的金額都不夠。 一位承銷人員就指出,根據一般IPO(首次公開募股)承銷業務,上櫃公司資本額在六億元以下,收費標準基本就是1200萬元。如果是境外公司,也就是所謂的KY公司,收費金額可能會超過3000萬元。若以此承銷案件爲例,一個近50億元的公開收購案,按常理說,不太可能如此便宜的收費,因爲這不僅權責比例不符,承銷商也會虧錢,應該是不會有任何一家銀行、券商願意承接。同樣讓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公開收購案爲了保障雙方完成交易,至少要求買方提供一定比率的保證金。但這次高達五十億元規模的公開收購案,中信銀居然未依市場慣例,要求百尺竿頭預先提供保證金,難怪市場會質疑中信銀爲什麼要去接這筆賠本生意,還要承擔這麼大的風險

疑點4:中信銀爲何要協助展期

樂升受害者阿隆氣憤表示,樂升收購案一直以來就傳言可能是場假收購炒股的戲碼。所以,他每天都在打電話去問中信銀是否有問題,爲何承辦商中信銀卻不擔心客戶是否拿不出錢呢?

他並質疑中信銀承辦單位是否有隱瞞情事?按理說,8月17日已經是公開收購的成就日,基於保護雙方交易成功,照理說百尺竿頭就應該把錢匯進來。但是中信銀給的答覆卻是金控公司的作業程序,需要二天時間籤核完畢。

8月19日應該銀貨兩訖,但中信銀卻未在第一時間公告收購結果,反而是延長至31日。事實上,8月19日那天面對很多小股東在詢問中信銀爲何展期給付時,得到的答案居然是:「換匯」;自救會質疑「假如中信銀沒有說謊,表示錢已經到位,但現在錢到哪兒去了?」

事實上,當時百尺竿頭的錢根本沒入帳,讓人不解的是,中信銀爲何不在第一時間喊停,並通報主管機關收購案違約;甚至,他們還要幫百尺竿頭展期至8月31日,此一時間差剛好成了空頭最大的助攻,「若中信銀協助隱瞞,這不成了詐欺共犯嗎?」

疑點5:主管機關螺絲鬆了嗎?

在公告宣稱百尺竿頭將以128元高額溢價收購樂升期間,理應受市場樂觀追捧時,爲何融券單會從2000多張暴增至1萬2000張,顯然與常理相違背。更要人命的是,中信銀居然延後交款,讓小股東成了回不了頭的待宰肥羊

自宣佈收購案以來,市場就謠傳可能會破局,相關耳語也從未間斷。但在風險預告書上,所有風險都提到了,就是沒有提到違約風險;甚至就連證期局都說,沒有這項風險。但結局就是最糟糕的,相信證券監理的2萬名投資人,成了10幾億元損失的最大苦主

無論如何,這樁離譜至極的違約案,同時可見政府主管部門的職能不彰與鬆懈;但事已至此,接下來該如何追查到底,讓那些相信經政府審覈公告文件公信力的小股東們的權益獲得確保,纔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