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不打小孩日」!兒權團體呼籲民法修正 移除父母懲戒權

臺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舉辦記者會,呼籲儘速推動民法1085條修正案,將家長對孩童的「懲戒權」移除,禁止家內體罰的身心暴力行爲。記者宋原彰/攝影

今天是「國際不打小孩日」,臺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舉辦記者會,呼籲儘速推動民法1085條修正案,移除家長對孩童的「懲戒權」,禁止家內體罰的身心暴力行爲,許多兒權團體稱CRC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已禁止對兒童施行一切形式的暴力,日本、南韓也修法禁止家內體罰,臺灣應更重視兒童身心發展與人格尊嚴。

法務部去年3月公告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之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之人格,不得對子女爲身心暴力行爲。」暖暖蛇國小共學團高雄召集人沈玉玲表示,民法原本定義的父母懲戒權並無明確定義,懲戒包含冷暴力語言、剝奪行動自由等,都影響孩子身心發展與人格尊嚴。

臺灣校園已在2006年實施零體罰,但家內體罰仍被法律所保障,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呼籲政府應積極通過民法1085條修正案,依據兒童權利公約第8、13號一般性意見書,體罰不論多輕微,都屬於身心暴力對待的一種形式,造成孩子懼怕權威、沒有自信、與父母關係疏離等,父母不得對子女做出一切身心暴力行爲。

高雄暖蛇團在街頭做冷暴力語言調查,舉列出父母常說的用語如「你再這樣,我要叫警察抓你喔」、「那你留着,我要走了」等,沈玉玲說,這些語言將警察放置於威權的角色,讓孩子對於公權力感到畏懼、產生情緒發展障礙、擔心被遺棄的恐懼,但這類傷害沒有明確在法律上被定義,卻影響孩子的成長。

高雄全人教育家長協會理事長顏任儀表示,大人以管教之名若合理化對孩子施暴,孩子未來長大後也可能成爲施暴者或毫無知覺的受害者,讓暴力循環下去;臺灣人權促進會專員宋亦橙說,CRC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已禁止一切形式兒童暴力,臺灣CRC國家審查報告已稱民法1085條與公約精神相背,應儘速修法。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高雄黨部主任張芳愉表示,全世界目前已有65個國家跟進,表示兒童無論在任何場域,都可以免於體罰所帶來的傷害,亞洲國家中,日本2020年已禁止家內體罰,2021年南韓跟進,呼籲臺灣儘速修法,讓臺灣將會成爲東亞地區第3個禁止家內體罰的國家,落實CRC以兒童爲權利主體之精神。

臺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舉辦記者會,呼籲儘速推動民法1085條修正案,將家長對孩童的「懲戒權」移除,禁止家內體罰的身心暴力行爲。記者宋原彰/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