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遊戲頻道報道 一直都是爭論話題的網絡遊戲虛擬遊戲幣與現金交易,韓國大法院將這種行爲判定爲“無罪”。
因《天堂》遊戲幣交易被起訴的金某和李某,韓國大法院一部在1月10日判決兩人無罪。這次對金某和李某起訴理由是兩人違反了韓國遊戲產業振興的相關法律。
金某和理由是在2007年通過遊戲道具交易平臺,以2000萬韓幣的價格出售了2億3400多萬的《天堂》遊戲幣交易。
此次判決的根據是:韓國遊戲產業振興相關法律中禁止的“遊戲幣及與此類似的”是指“以投注或博彩、不法、偶然的方式獲得的遊戲幣”,但是天堂的遊戲幣並沒有符合上面的條件。所以不可以判定爲有罪。
同時判決部還表示,天堂的遊戲幣是玩家以努力和實力獲得的產物,所以屬於合法的私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