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偉航談EB5風險控制:傾向於有監管賬戶的項目

本站移民頻道主持人:中介在控制風險方面可以做什麼?怎麼幫客戶去篩選一個好項目,有什麼挑選項目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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鯤鵬移民總裁胡偉航參加本站移民主義高峰論壇

胡偉航:剛纔各位講的都非常好,其實真正美國投資移民,如果我們展開談的話,我們在座的所有人,搞個集中訓練營,可能連續講三天三夜也講不完,所以我們把這個非常複雜、非常專業問題簡單化一點,我簡單的把風險分成兩大塊,綠卡風險和資金風險。

中介能做的事(一):圍繞風險的兩條主線不斷學習

綠卡風險就是創造就業,十個直接或者間接的就業;資金風險就是要保證本金不出問題,到一定的年限以後能夠還款。所以我本人在考慮問題的時候就圍繞這兩條基本的線路。這兩點可能大多數的客戶都知道,而且我在接觸客戶的過程當中,發現技術控的客人現在越來越多了,在以前客人來諮詢的時候,可能我們只需要隨便講一講就夠了,但是現在客人的水平在升級,移民的資訊也越來越透明,我們的客人其實在本站移民頻道,就可以搜索到很多專業的移民知識了,如果我們這個行業的業務人員掌握的專業知識比較淺的話,就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客戶諮詢了很多移民公司,諮詢了一圈以後,反而把業務人員問倒了。爲了避免這種情況,就需要我們的業務人員抓緊學習專業知識,提升自己專業知識的層次。

而且現在很多客人中美兩國來回跑,在美國瞭解的第一手資訊比我們從業人員還要多,所以我們要想把控這些風險真是要不停的學習。實際上,如果我們要還在用幾年前的美國EB5知識來面對今天的客人,恐怕移民公司都要餓死了,所以我們要不斷地提高自己,要圍繞資金綠卡兩條主線考慮風險。

中介要做的事(二):合理利用第三方進行監督

要想有效的控制風險,我想我們還需要依靠第三方,第三方的律師事務所,有信譽的律師事務所,讓他們從多角度、多層面對項目風險進行客觀評估

中介要做的事(三):如實告知客戶 讓客戶自己權衡風險與回報

1、同類項目,風險也不固定

其實,即使是同類項目,風險也不是固定的。舉個例子,比如說2008年左右,美國地產比較不景氣,可能那時候推美國地產類項目就有點困難,樓市還屬於非常可怕的狀態,大家心裡都沒譜,所以可能就不太敢投美國地產類項目。可是現在隨着美國經濟的復甦,我們對地產業越來越感興趣了。例如現在有很多酒店項目,但每個酒店項目又各有不同,有很優質的,也有很多不好的,我們還可以把酒店項目分類,有主動投資型的,也有抵押型的,同樣的酒店項目也會有着不同的投資模式。

2、南方客人比北方客人對風險的接受能力

所以我想我們在選項目的時候,從我的角度來說,就是要把風險如實告訴給客人,風險高低其實各有利弊,舉個例子,有些客人要追求本金的回報,投資的回報高一些,那麼可能就願意承擔多一些風險。從這些年做美國投資移民的經驗上來看,好像南方的客人對風險的承擔能力要比較強一些,北方的客人感覺上可能會要更求穩一些。

3、風險太小的項目移民局反而審查更嚴格

另外從移民局的反饋來看,我這個沒有經過統計,如有錯誤還請同行指正。就是好像主動投資類的項目,移民局比較喜歡,批的好像是快一點;而相反,比較穩妥的項目,甚至簡直把所有的風險降低到幾乎沒有的項目,移民局反而可能對你質疑的要多一些。比如有些借貸抵押類的項目,風險太小,移民局反而會讓你解釋很多,讓你再闡述一下項目的風險。也就是你把這個項目做到太沒有風險了,移民局還是會要你繼續闡述風險,因爲美國法律規定的,他希望你過來是直接刺激經濟,直接創造就業,這是美國從他的國家利益來考慮的。

總結

所以我是從資金、綠卡兩個方面來看風險的,我們首先要引入第三方機制對項目進行客觀評估和監督,第二我們要把美國投資移民的遊戲規則學習透、瞭解透,其實美國投資移民的風險是相對於我們以前熟悉的加拿大幾乎無風險的項目而言的,所以我們要換腦筋,我們要進行頭腦風暴,把美國的這套遊戲規則吃透。第三,我們對美國整個的運行機制瞭解了以後,我們把不同方案提供給不同的客人,無論是想要穩妥的項目,還是客人願意承擔相對的資金風險追求回報,我們都要如實跟客人講明白。和客戶如實說明項目情況,是很重要的一點。我相信如果我們把項目風險很明白的講給客戶,客戶承受風險的心理也會變強。

風險舉例:有監管賬戶的項目PK無監管賬戶的項目

1、無監管賬戶的項目不一定就是壞項目

另外我舉個具體的例子,就是監管銀行賬戶的問題。首先我先聲明,不使用銀行監管賬戶的項目,並不一定都是壞項目,這是第一點,因爲很多優質的項目可以不使用監管銀行,舉個例子,比如說我向朋友借錢,如果朋友認爲我的信譽夠好,可以不寫借條,這是出於你對你的老同學,或者對你朋友的充分理解和信任。所以不使用監管銀行賬戶的項目中也有好項目,但我更傾向於有監管銀行賬戶的項目,這樣最起碼在項目進展過程當中,在監管協議有效期間,我們能保證這個資金是百分之百安全的。

2、監管協議不嚴的項目也不一定就是壞項目

現在有些監管銀行也提出建議,要求所有的I526都批了以後再放款進項目;也出現過,根據監管協議,只要通過一個或者兩個I526批准,那麼EB5資金就可以全都打進項目;也有百分比一說,即根據監管協議,EB5資金留20%在監管銀行裡,剩下都打進項目等等。不同的項目有不同的監管協議,所以我想不能因爲這些來判斷一個項目的好壞,但是這些情況我們的從業人員是應該向客戶如實告知的。我們更傾向於在客人I526獲批之前,資金保存在監管銀行賬戶裡更安全。

3、搞清監管協議的前因後果 並如實告知客戶

而且這些現象肯定有原因的,沒有無原因的結果,它爲什麼規定一兩個批了就全部放款,或者它爲什麼只要留20%,剩下的80%都投進去等等,我們要把這個原因、邏輯搞得特別清楚,如果我們移民公司認爲這個邏輯是合理的,我們可以承受相應的後果,那我們就如實向客戶告知,監督項目的推進,如果就放手不管了的話,這裡很有可能會出現資金蒸發的惡性問題。

所以就像美國《移民法》規定的,百分之百沒有風險的項目本身就是違法的,關鍵是我們把整個的法理吃透,才能夠避免最最惡劣的情況——也就是錢打進項目以後,錢沒了,綠卡也沒有拿到,這是最可怕的。我想如果我們跟客人從技術角度來分析透徹,我認爲我們的客人還是可以正視風險,並且抵抗風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