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強妻舅收醫材回扣663萬 邵國寧遭判3年6月定讞!
臺中市前市長鬍志強妻舅、也是神經外科名醫的邵國寧2004年涉嫌醫院採購弊案,向器材廠商收取回扣,之後在偵訊期間認罪,並繳回663萬的犯罪所得,最高法院今天(1日)依照《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決3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邵國寧涉嫌在2004年期間,擔任衛福部彰化和臺中醫院院長期間,利用採購醫療器材的職權,購買「六四切電腦斷層掃描儀」、「數位式乳房攝影系統租用案」等儀器,先後向3間廠商收取675萬的回扣,偵訊期間認罪,一審認爲其嚴重破壞官箴,判處9年有期徒刑,並要求繳回全部犯罪所得, 褫奪公權5年。
不過二審認定邵國寧有悔悟,而且在神經外科方面有顯著的醫療貢獻,符合《刑法》第59條,予以減刑至3年6個月,並只要繳回663萬犯罪所得,最高法院今天維持二審判決,判決3年6個月,該案還有前嘉義醫院院長黃龍德、前嘉義醫院心臟科醫師葛建成、前基隆醫院小兒科主任楊爵源,各被判1年10月至2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