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哀嘆“出監獄就是30多的中年人了”,港媒痛批:早知如今何必當初
據港媒今日(2日)報道,亂港分子黃之鋒近日在獄中託律師向友人哀嘆,大家日後再見的時候,他可能已經是30幾歲的中年人。年紀輕輕便案底累累,香港文匯報直言,“早知如今何必當初”。
黃之鋒於香港迴歸前夜(1996年10月)出生於一個基督教家庭,其父親黃偉明爲香港泛民派團體“公民黨”成員,黃偉明曾在接受採訪時透露,在黃之鋒小時候,就帶他出席大大小小的遊行集會,還會購買政治書本給他看。
2011年,年僅14歲的黃之鋒便自己成立了所謂學生組織試圖搞亂香港,據香港大公報報道,自此黃之鋒引起了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的注意,後者通過中間人招攬黃之鋒。
2014年,黃之鋒組織和參與非法“佔中”後,登上了美國《時代》週刊亞洲版封面,後來《時代》又將他評爲“年度最有影響力青少年”,與諾貝爾和平獎新科得主馬拉拉齊名,一時間,黃之鋒被西方別有用心的掌聲包圍,據人民日報報道,美國媒體將黃之鋒稱作新生力量,說他是香港“民主運動”中的領袖,美國最大的流媒體平臺“網飛”甚至專門製作了紀錄片,把黃之鋒描述爲“英雄”。
此後,黃之鋒變本加厲,2016年開始,他不斷“告洋狀”唱衰香港,修例風波爆發後,他尤其活躍,明目張膽勾結外國勢力,瘋狂攻擊和抹黑“一國兩制”,煽動縱容暴徒搞亂香港。在給《紐約時報》的稿件中,黃之鋒曾這樣寫道,“維護讓香港獨一無二的東西,是符合華盛頓利益的。”
長年累月的街頭暴力和社會動盪,讓廣大香港市民、億萬內地同胞和所有關心香港的人痛心。
去年7月,香港國安法公佈實施,開出特區由亂而治良方,黃之鋒們也受到了應有的代價。
同年8月10日,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7人,指控其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黎智英被捕罪名爲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另涉串謀欺詐及煽動罪。
早知如今何必當初!黃之鋒哀嘆出獄後成30歲“中年人” 港媒痛批(來源:original)
今年1月6日,港警以“顛覆國家政權罪”上門拘捕了包括戴耀廷在內的50餘人,這些人無一例外地在去年參加了“泛民派”所謂的“35+初選”,即由“非法佔中”頭目戴耀廷夥同一衆反對派發起的非法選舉活動。
本月11日,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透露,至今有逾100人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其中逾半已被檢控,至今有10250人因涉及“修例風波”的案件被捕,其中逾2500人被檢控,約1200人要承擔法律後果,包括有17人因暴動罪被判囚。
鄧炳強指出,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及有關案件相繼判刑後,香港社會大致恢復平穩,香港警方可重新聚焦處理治安問題,並強調警方會竭力維護國家安全,防範暴力死灰復燃、孤狼式的襲擊及外部勢力通過香港代理人危害國家安全,並不斷檢視香港的安全風險,果斷執法。
至於黃之鋒,去年12月,其因涉2019年6月包圍灣仔警察總部一案,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兩罪,被判處監禁13個半月。
今年4月,黃之鋒涉嫌於《禁止蒙面規例》生效首日(2019年10月5日),參與非法集結,又被判入獄4個月。
本月6日,黃之鋒等四人承認去年在維多利亞公園一起非法集結罪,他們在香港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4至10個月。其中,黃之鋒被判囚10個月。
黃之鋒今年25歲,照此來看,他出獄時大概27歲左右,根據港媒報道,近日,黃之鋒向友人哀嘆,大家日後再見的時候,他可能已經是30幾歲的中年人。原來,黃之鋒被控違反國安法一案在下月開庭,黃之鋒大概已經感覺到要輸了,所以知道自己還要“多坐一會”。
對此,有港媒表示,到時候,年過30歲的黃之鋒也不可能再在政壇活躍了,而文匯報則直言,“早知如今何必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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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東網”報道,5月6日,亂港分子黃之鋒、岑敖暉等4人承認2020年一起非法集結控罪,4人在香港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4至10個月。其中,黃之鋒被判囚10個月,與正在服刑的刑期分期執行;岑敖暉被判囚6個月;袁嘉蔚被判囚4個月;樑凱晴被判囚4個月。
據報道,這起非法集結案共有26名被告,他們被指參與或煽惑他人蔘與2020年6月初在維園舉行的一起未經批准的集會。被告中包括亂港頭目黎智英,另有2人潛逃。黎智英等其餘20名被告會在6月11日提訊及作答辯。
黃之鋒(資料圖)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出,雖然《基本法》保障市民的集會及遊行權利,但強調自由並非絕對。2019年起香港社會動盪,至2020年仍然受此社會氛圍影響。當大批人士聚集在一起時,人們情緒容易變得高漲,不法分子或會伺機煽惑他人作出暴力行爲,法庭認爲這些潛在風險不容忽視。
法官接着指出,4名被告作爲政治人物,明知集會不獲批准,仍然有預謀地公然犯法,甚至在集會期間拍攝合照,並把照片上傳至社交網站以作宣傳。雖然辯方稱被告及參與者一直戴着口罩並保持社交距離,但這也不能開脫他們的罪責。考慮到出席集會人數影響交通的程度不難想象,故認爲判刑需具阻嚇性。由於黃之鋒過往有多次刑事定罪紀錄,是個累犯,故以較高刑期作量刑起點,本案的刑期與其他案件的刑期分期執行。
黃之鋒(資料圖)
亂港分子黃之鋒已多案纏身。控方早前透露,黃之鋒過往有6次刑事定罪記錄,本案是在法庭保釋期間犯案。岑敖暉則有一次定罪記錄,其餘2人屬初犯。
中國央視邀請大灣區11個城市的青年,在紀念五四運動102週年合唱《我和我的祖國》。香港歌手周柏豪就是其中一員,他曾經批評前香港衆志秘書長黃之鋒並與之割席。
據香港媒體報道,中國中央電視臺5月4日上載影片,由大灣區11個城市代表合唱《我和我的祖國》,香港代表除了中國全國政協委員霍啓剛,還有歌手周柏豪和菊梓喬。
歌曲後有多名香港藝人訪問片段,周柏豪說希望青年人向夢想進發;祖籍江門新會的著名演員劉德華則表示:“爲我們的家鄉江門加油!”
周柏豪在2014年曾與黃之鋒合照,還在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呼籲登記做選民,被內地網民質疑爲“港獨”。他去年底接受香港電視節目主持人陳百祥訪問時,表示與黃之鋒割席,批評對方請求外國制裁香港,還說香港青年未必瞭解內地的發展而對中國有誤解。
香港媒體評論說,周柏豪這次參與央視舉辦的活動,可說是獲官方“認證”。
周柏豪和菊梓喬去年5月參與“香港再出發大聯盟”活動,合唱主題曲《再出發》,大聯盟由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樑振英牽頭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