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不休息!端午小長假第一天 兩個正廳級官員被查
昨天上午,北京通報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這是小長假後,該市紀委監委第二次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解放日報·上觀新聞梳理後發現,自6月8日起,中紀委與17個省區市紀委監委已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104起。其中,違規吃喝、違規收受禮金禮品、違規發放津貼補貼、違規操辦喜慶事宜、公車私用等問題佔大多數。
小長假首日,兩個廳官被查
12日一大早,湖北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湖北省商務廳黨組書記、廳長秦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履歷顯示,秦軍,男,漢族,1965年7月出生,湖北紅安人,1987年7月參加工作。秦軍曾長期在武漢市任職,歷任共青團武漢市委書記,武漢市外辦(港澳辦)主任,武漢市青山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武漢市副市長等職。2015年2月至2017年11月,秦軍任襄陽市委副書記、市長;2017年11月至被查,任湖北省商務廳廳長。
秦軍是近一年被查的第二個武漢市原副市長。去年12月15日,武漢市原副市長徐洪蘭被查。徐洪蘭歷任共青團武漢市委副書記,武漢市武昌區委常委、紀委書記,武漢市漢陽區區長、區委書記等職。2017年5月至被查,任武漢市副市長。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注意到,2018年3月,秦軍曾受到誡勉處分。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北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4月14日將督察發現的18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湖北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2018年3月29日,湖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其中,因武漢市大量建築垃圾違規處置問題,對湖北省商務廳黨組書記、廳長秦軍(時任武漢市副市長)予以誡勉。
秦軍還是近一年被查的第二個襄陽市市長。去年9月4日,湖北省政府原秘書長,省政府辦公廳原主任別必雄被查。別必雄於2011年3月至2015年1月,歷任襄陽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市長。今年5月7日,因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別必雄被提起公訴。
秦軍被查5小時後,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發佈消息,銀川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許金軍被查。1967年8月出生的許金軍,長期在寧夏政法系統任職。許金軍於2012年10月至2019年1月任中衛市檢察院檢察長,是近年來該院被查的第二個檢察長。2019年7月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原常委高振宇被查。高振宇於2004年4月至2007年8月,任中衛市檢察院檢察長。解放日報·上觀新聞發現,近年來,中衛市已有兩任市委副書記、一任市長、兩任市公安局局長先後被查。
兩個廳官退休6年後被查
除了秦軍與許金軍,上週,全國範圍內還有11個廳官被查。
上週一,哈爾濱商業大學黨委原書記曲振濤被查。已於2019年2月退休的曲振濤,1992年12月至1998年6月,任黑龍江財政專科學校(哈爾濱商業大學前身)黨委書記;1998年6月至2001年1月,任黑龍江財政專科學校黨委書記、校長;2001年1月至2014年1月,任哈爾濱商業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任哈爾濱商業大學黨委書記。
上週二,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委委員、行署副專員劉洪久被查。劉洪久曾任大興安嶺地區呼中區委書記,呼瑪縣委書記,大興安嶺地委委員、秘書長、統戰部部長,大興安嶺地委委員、宣傳部部長,大興安嶺地委委員、行署副專員等職。劉洪久是去年來被查的第二個呼瑪縣委書記、大興安嶺地委委員。去年8月13日,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原地委委員、政法委原書記楊剛主動投案。楊剛於2011年12月至2017年2月任呼瑪縣委書記;2016年11月至被查,歷任大興安嶺地委委員、政法委書記等職。
上週三,山東省棗莊市政協黨組成員、臺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主任王廣金,山東省檢察院原副檢察長李少華同時被查。王廣金曾任棗莊市臺兒莊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2018年12月兼任臺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主任(副廳級),2019年8月至今任棗莊市政協黨組成員、臺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主任。去年8月5日,王廣金的下屬、臺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原副主任趙波已被查。
已於2018年2月退休的李少華,2001年12月至2013年3月,任山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其間還曾任山東省反貪污賄賂局局長;2013年3月至退休,任山東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等職。
上週四,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發佈消息,西藏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趙濤被查。1970年12月出生的趙濤,長期在西藏拉薩任職,歷任拉薩市城關區檢察院檢察長,尼木縣委副書記、縣長,林周縣委書記,拉薩市司法局局長,拉薩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今年5月18日,西藏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原委員、司法廳黨委原書記、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原第一政委阿布被查。阿布也曾任尼木縣委副書記、縣長與拉薩市副市長。
上週五,自2017年1月起任現職的湖北省孝感市政協主席仇平貴、黑龍江省雙鴨山市政協主席張振偉同一天被查。也是在同一天,都已於2015年退休的原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稅務局副巡視員王貴卿,泉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遠東被查。王貴卿於2002年5月至2014年8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地方稅務局局長,而“倒查20年”以來,鄂爾多斯已有多個廳官相關被查。
此外,上週還有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李紹海、北京市豐臺區副區長王新元先後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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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文《鏡鑑 | 一個家風敗壞的典型》,詳細揭露了甘肅省平涼市委原常委、原常務副市長黃繼宗嚴重違紀違法案的諸多細節。其中,其妻子於改香的相關細節更是引發熱議。文章稱,於改香對黃繼宗的兄弟姐妹、司機和身邊老闆張口就罵。後來,在罵人不過癮的情況下,又開始動手打人。就連對黃繼宗,她也不分地點場合說打就打、說踢就踢。更爲過分的是,有一次家庭聚餐時,於改香因爲婆婆沒有喝她敬的酒,一怒之下,竟當着黃繼宗的面將一杯水對婆婆當頭澆下,黃繼宗卻敢怒不敢言。
黃繼宗
黃繼宗,男,漢族,1962年12月出生,甘肅慶城人,大學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正寧縣委副書記、縣長,正寧縣委書記,慶陽市市長助理、秘書長,慶陽市副市長,平涼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等職。2019年12月,被免職。2020年1月,黃繼宗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0年5月,黃繼宗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批其是典型的“兩面人”、自身不廉、帶壞家風,其妻跋扈囂張、頤指氣使,吃空餉、做生意,收受他人錢款,是家族式腐敗的典型。
“錢沒花到位”“關係不夠硬”
文章披露,2001年8月,黃繼宗擔任正寧縣縣長後,施展才華的平臺大了,跟在後面當拉拉隊捧場的隊伍也長了,開始自我膨脹。起初他對於“有心之人”的圍獵還有所防範,然而,一次提拔失敗的打擊,直接改變了他的價值觀、權力觀。
2006年,是黃繼宗仕途上的一個重要節點。
當時他自認爲工作出色,希望能更進一步。“在考察的時候,我的排名是比較靠前的,但是組織考慮後沒提拔我,我感到非常挫敗。”黃繼宗說。當時,一些人跟於改香吃飯的時候開玩笑說:“你當着家呢,你拿出來500萬他就當上了嘛。”
於改香聞言痛哭一場,將黃繼宗落選的原因歸結爲沒有送錢送禮。面對審查調查人員,於改香坦言道:“從那時開始我的思想就轉變了,沒錢人這麼可憐,沒錢是這麼可憐。”也就是從那時候開始,她腦子裡就想一定要做生意,要掙錢。
面對妻子的錯誤認識,黃繼宗不但不教育引導,反而採取了認可、贊同的態度,結果夫妻雙雙心態失衡,價值觀嚴重扭曲,對金錢的渴望和佔有成了他們最大的人生追求。
文章稱,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對個人的發展至關重要。有的黨員幹部坐慣了升遷的“快車”,對於一次兩次的“停頓”便心生不滿,認爲是“錢沒花到位”“關係不夠硬”。
跑偏的“官念”,成爲他們陷入腐敗泥潭的推手,黃繼宗就是這樣一個典型。
文章稱,兩年後,黃繼宗晉升爲慶陽市副市長。然而,組織的信任並沒有校正他的價值觀、權力觀、事業觀,他仍然執迷不悟,把人生目標定義爲“撈大錢當大官、當了大官撈大錢”,常把“升官靠錢財,當官爲錢財”掛在嘴上。
此後,黃繼宗開始把權力當作明碼標價的“商品”,把私營企業主當作其致富路上的“財神”。
他利用擔任慶陽分管城市建設規劃副市長的職務便利,通過“主動遵循總規、優化詳規,實際違規”的操作方法,干預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爲不法商人開綠燈、搞變通,謀取不當利益,自己則藉機大肆尋租攬金、以權生錢。
經查,黃繼宗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承攬、協調辦理有關手續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89次收受45名商人所送款物摺合人民幣1800餘萬元。
對於黃繼宗的改變,於改香不再像以前一樣監督提醒,反而大力支持。
當她看到親戚朋友大把花錢而自己囊中羞澀時,更“咽不下這口氣”,在黃繼宗的默許和支持下無視自己國家公職人員(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的身份,走上經商的道路。徹底從“廉內助”變爲“貪內助”。
利用黃繼宗和油田的關係,於改香開辦了石油公司,通過給油田打井隊提供泥漿料,第一年就掙到了120萬元。
“一年120萬,什麼概念,我在法院工作一輩子都不可能掙這麼多!”提及此,於改香情緒仍有波動,旋即她又低下頭,“我當時被從沒有想象過的鉅額利益衝昏了頭腦,想着我終於也可以揚眉吐氣,擡頭做人了。”
這之後,於改香的口頭禪變成了“錢裡面有火呢”,像飛蛾撲火般,一心撲在撈錢上。
而看到了“賺錢捷徑”的黃繼宗對妻子做生意的態度慢慢由動搖變成支持,甚至親自出面拉關係、打招呼、接項目,使家族生意遍佈油田、小額信貸、房屋裝修、城市綠化等多個領域,短短4年就獲利1400餘萬元。
黃繼宗裝修豪華的別墅內景(部分)
爲了“漂白”違法所得同時賺取更大利益,黃繼宗夫婦把受賄所得和經商獲利歸整到一起,以關心企業發展、緩解企業困難爲名,先後給3家企業放貸2800多萬元,僅利息就獲得973萬餘元。
“黃繼宗是個腦子很活的人,他善於鑽營,不管是拉關係還是撈錢,都很有自己的一套。於改香也是一個膽子大的人,他們夫妻二人一個是‘摟錢的耙子’、一個是‘裝錢的匣子’,形成了‘分頭撈錢、集中管理’的模式,把權力變現用到極致。”辦案人員評價道。
“黃繼宗出事,一定出在他老婆身上”
在慶陽當地,幹部羣衆早有議論,“黃繼宗出事,一定出在他老婆身上。”
某酒店門口,一輛奧迪Q5停在路邊,影響交通,交警按照執法程序正開具罰單,一名中年婦女從旁邊的酒店衝出來,將一沓錢甩到交警眼前:“把這個錢拿回去給你們大隊長,我很忙,以後我的車就不要貼了!”
交警後來得知,這名中年婦女正是黃市長的夫人,“大名鼎鼎”的於改香。
文章稱,做生意賺到錢後,於改香認爲自己腰板直了,對家裡的貢獻大了,性格中強勢霸道的一面逐漸顯露出來。
“她是林區成長起來的,在子弟學校就讀,長期缺乏基礎教育和道德教育,她就像林區的天然林一樣,無序地自由生長,養成了這種個性。”黃繼宗嘆息道。
對於改香的種種行徑,一開始黃繼宗想管,也管過,但是於改香根本不服管,還冷言嘲諷黃繼宗“沒本事”“官當不大,錢掙不下”。更多的時候,爭吵不過的黃繼宗爲了顧全家庭只好選擇妥協。
爲了讓黃繼宗屈服,於改香經常半夜將黃繼宗叫醒理論,達不到想要的結果就不讓休息,或者第二天干脆不讓他出門上班,單位打來的電話也不許接聽。在黃繼宗工作時,她曾一口氣打十幾個電話,回到家就“找事”,讓黃繼宗不勝其煩,只能屈從,變成了家裡的“二把手”,還給於改香起了個外號,叫“常有理”。
在黃繼宗無原則的忍讓下,於改香更加有恃無恐,對黃繼宗的兄弟姐妹、司機和身邊老闆張口就罵。後來,在罵人不過癮的情況下,又開始動手打人。黃繼宗的兄弟姐妹基本都捱過她的打,一言不合,擡手就是一耳光,就連對黃繼宗她也不分地點場合說打就打、說踢就踢。
不僅對兄弟姐妹不友不悌,對公婆,於改香也不孝不敬。有一次於改香和黃繼宗一起去看望公婆,到了以後,發現院門前沒地方停車,於改香很不樂意,嘴裡挑各種毛病,讓公婆非常緊張,以後再聽說於改香要去,就早早地搬個凳子,坐到車位那兒給她佔住。
還有一次家庭聚餐時,於改香因爲婆婆沒有喝她敬的酒,一怒之下,竟當着黃繼宗的面將一杯水對婆婆當頭澆下,黃繼宗卻敢怒不敢言。
“能掙錢是本事,會花錢是藝術”
文章稱,在權力和金錢的刺激下,黃繼宗生活追求奢靡,其家人也與他一同貪圖享樂,衣食住行皆要“最好”。
據瞭解,黃繼宗受賄所得的別墅裝修極其豪華,裝修費用高達200多萬元,中餐廳、西餐廳分門別類,棋牌室、練歌房一應俱全。
他熱衷戴名錶,一塊手錶30多萬;他喜歡穿名牌,衣櫃裡每條褲子上都配着名貴皮帶;他喜歡喝名酒,對茅臺酒情有獨鍾,在蘭州、慶陽等地多處住所內儲藏着近百箱茅臺酒,以至於其妻在轉移財物時,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轉移他的茅臺酒。於改香在揮霍享樂上也毫不遜色,貂皮大衣掛滿衣櫃,生活物品一味追求高檔。
由於忙着“撈錢”享受,黃繼宗夫妻對子女缺乏關愛,在補償心理的驅使下,二人對子女溺愛無度,毫無限制地用金錢滿足子女的高檔消費要求。於改香甚至教育子女“能掙錢是本事,會花錢是藝術”。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個課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個老師,有什麼樣的家教,就長成什麼樣的人。在黃繼宗二人的“言傳身教”下,其兒女的世界觀、價值觀也隨之扭曲。
因爲經常給孩子錢花,於改香和子女的關係日益緊密,使黃繼宗成了家庭中的“圈外人”,不甘心的黃繼宗也開始通過給子女更多的錢與妻子“鬥富”“爭寵”。
在兒子上大學期間和參加工作後一年內,黃繼宗給他100多萬元,讓其用於吃喝玩樂,平時又不斷給他零花錢,父子關係也近了起來。
發覺黃繼宗父子“抱團”後,於改香便去拉攏女兒,藉着“女兒要富養”的名義,喜歡什麼買什麼,她的女兒也因此變得花錢無所顧忌。
夫婦倆互相攀比,對子女寵溺無度,在一味“買買買”和“花花花”中養成了子女花錢大手大腳、奢靡任性的惡習。兒子上班後買的第一輛車價值50多萬,後來又換成70多萬的豪華越野車;女兒使用的化妝品一套就價值上萬元,背的都是一線名牌包。
“作爲丈夫和父親,我帶頭貪圖享樂、生活腐化,不遵紀、不守規,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帶壞了家風,破壞了孩子健康成長的環境,導致孩子們形成錯誤的人生觀和價值觀,踏入‘火坑’。我是家風敗壞的罪魁禍首。”黃繼宗痛心疾首。
典型的“兩面人”、家族式腐敗的典型
黃繼宗,男,漢族,1962年12月出生,甘肅慶城人,大學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是華池縣上裡原鄉幹事、華池縣老區兩西建設辦公室幹事、華池縣勞動人事局幹事。
1989年4月,黃繼宗任華池縣委報道組副組長;1990年12月,任華池縣委辦公室副主任;1992年2月,任華池縣委辦公室主任兼機要室主任;1997年10月,任正寧縣副縣長;2000年4月,任正寧縣委常委、副縣長。
2001年8月,黃繼宗任正寧縣委副書記、縣長;2004年11月,任正寧縣委書記;2007年2月,任慶陽市政府市長助理、秘書長、黨組成員、辦公室黨組書記;2009年1月,任慶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6年8月,黃繼宗任平涼市委常委;2016年11月,任平涼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2019年12月,被免職;2020年1月,黃繼宗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0年5月,黃繼宗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稱——
黃繼宗身爲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泯滅,毫無黨性原則、毫無紀法觀念。
政治蛻變,臺上講一套、臺下做一套,裝腔作勢、空喊口號,表面對黨忠誠、背後違規逾矩,是典型的“兩面人”;藐視黨紀國法,工於心計,迫於形勢搞假投案刺探虛實,交代問題避重就輕,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調查,企圖矇混過關。
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高檔宴請和豪華專車服務,肆無忌憚收受禮品禮金,違規使用公車。
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瞞報個人重大事項,利用職權違規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
以權謀私,縱容妻子“吃空餉”,竭力爲“自家生意”站臺撐腰,幫助親屬經商謀利;違規佔用公有住房,無償接受管理服務對象裝修房屋、提供勞務;貪婪無度,甘於被“圍獵”、樂於被收買,長期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恣意進行利益輸送,用不法收入違規放貸獲取大額回報,既當官又發財,嚴重破壞任職地方營商環境;厚顏無恥,以權謀色,搞權色交易。
作威作福,將個人利益凌駕於羣衆利益之上,違規佔用農村集體土地修建別墅,強行佔道擴院,利用公共資源爲自家豪宅擡基鋪路,造成羣衆圍堵上訪,嚴重損害黨羣、幹羣關係,影響惡劣。
沉迷物質享樂,生活奢靡腐化,講排場、住別墅、坐豪車、戴名錶,一擲萬金,嗜賭成癮,追求低級趣味;道德敗壞,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自身不廉,帶壞家風,其妻跋扈囂張、頤指氣使,吃空餉、做生意,收受他人錢款,是家族式腐敗的典型。其行爲嚴重敗壞了黨員幹部形象,嚴重污染了任職地方政治生態。
黃繼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我行我素,頂風違紀違法,毫不收斂,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暨省監委委務會審議並報甘肅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黃繼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20年9月23日,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黃繼宗受賄一案,並宣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