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烏參泡工業冰醋酸 負責人更審仍有罪
臺灣高等法院。(翻攝自Google Map)
全臺最大海蔘供貨商、新北市「淦成」公司被控5年前進口廉價海蔘, 以工業用冰醋酸浸泡脫灰再出口銷往對岸;一審判處淦成負責人朱德海徒刑1年,但高院改判無罪,經最高法院撤銷後,高院更一審維持一審判決,判朱男1年徒刑。可上訴。
淦成負責人朱男被控將廉價海蔘浸泡在稀釋過的工業用冰醋酸,把賣相差的海蔘脫灰,再以清水沖洗烘乾,僞裝成高價的烏參,價格翻 漲5倍,銷往香港、大陸,不法獲利540萬多元,一審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他判刑1年,他不服提上訴。
高院認爲,工業用冰醋酸必未有毒,其與食品級冰醋酸的差別,只是業者有無向主管機關認證而己,本案查扣的工業用冰醋酸經鑑定並非有毒,無證據證明工業用冰醋酸對人體有危害健康,將朱男改判無罪。檢不服提上訴。
最高法院認定,工業用冰醋酸是腐蝕性物質極具危險性,且是工業使用不可用在食品,就算工業用冰醋酸最後稀釋結果符合食品添加物冰醋酸規格,也與食安法規範及民衆對食品安全的嚴格要求不符,因此撤銷朱的無罪判決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