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大生在「學妹腿上」彈琴!手指飛舞想碰黑鍵 悲慘下場曝光
嘉義一名曹姓男大生因成績優異,受學校約聘教導聽障學妹小美(化名)課業,卻在授課期間多次假借彈琴性騷擾得逞。嘉義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曹男4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曹男爲小美的學長,因成績優異而拿特教費,幫助輕度聽障的學妹小美補習,但他2020年12月4日、16日、23日的晚間4時到6時許,竟在輔導中心資源教室利用教課爲由,以右手不斷處碰小美的身體。
小美指控,曹男以彈鋼琴方式,右手手指碰觸她左大腿上方,再將右手停留在左大腿靠近膝蓋上方,接着將右手停在左大腿靠近鼠蹊部之內側位置,或揉捏鼠蹊部的位置,氣得她跟學校的輔導老師反應,進而讓事件曝光。
嘉義地院認爲,曹男坦承有授課,未碰觸小美私處,但小美指證歷歷,且有作案光碟及重要截圖爲證,因此認爲曹男欠缺對他人身體自主權之尊重,造成告訴人心理不安全感及陰影,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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