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主任遭吸收變傳話人 助「臺灣巴菲特」牢中續操盤 二審仍判6年
自稱「臺灣巴菲特」的億圓富投資控股集團總裁周瑞慶,因非法吸金41億被判刑14年,全案尚未定讞,周被關押在高雄看守所,周卻吸收主任管理員吳孟釗當傳話人,助他繼續操盤吸金,一審吳男被判6年,吳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一審量刑無誤,駁回吳上訴。
檢調查出,周瑞慶爲求能在羈押期間生活舒適便利,透過秘書駱玉珊與主任管理員吳孟釗搭上線,周指示駱女轉贈價值7萬9600元2頂高檔重機安全帽以及價值8萬多元的手機跟吳男打好關係。
2021年起,周雖然在押,仍透過他人在監外成立正豪資訊有限公司及威芯科技兩家公司,周見時機已到,爲了持續操控公司營運、案件訴訟等後續工作,要求吳孟釗代爲傳遞訊息和物品,以便掌握監獄外的公司狀況。
吳便利用職務機會,把周瑞慶的信件、錄音筆等物夾帶出監所,並放置於周瑞慶指定的地點,由秘書駱玉珊取走,等辦妥後,再以同樣方式將訊息、錄音筆夾帶入監給周瑞慶。
檢調偵辦時,查出吳男與周瑞慶搭上線後,每月收取4萬元至8萬5000元不等現金,協助周遙控監外幹部繼續吸金,直至被查辦爲止,吳孟釗合計已收取22次,共131萬元。
案經高雄市調處、廉政署南調組移送橋頭地檢署後,承辦檢察官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將吳孟釗、周瑞慶、駱玉珊等3人起訴。
橋頭地院審理時,考量吳主動繳回147萬並認罪,依違反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周和駱女則依行賄罪分別判處8月和5月徒刑,均褫奪公權1年,但僅吳員上訴,其餘2人定讞。
高雄高分院今宣判,認爲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判決上訴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自稱「臺灣巴菲特」的億圓富投資控股集團總裁周瑞慶(中),關押在高雄二監期間,買通二監吳姓主任管理員操盤,今二審駁回吳的上訴。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