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10項微罪取消檢舉記點 10多名學者達8共識齊反對

行政院會通過包括違規臨停等10種,罰鍰在1200元以下違規,微罪不開放檢舉、記點的修正草案。記者杜建重/攝影

行政院會通過10種1200元以下罰鍰微罪不開放檢舉、記點修正草案,除引發路權團體不滿,專家學者也不認同。10多名交通界學者今召開座談會,希望在草案交付立法院審議前提供意見,會中達8點共識,一致認爲草案修正過於草率,不應以罰款金額定義微罪,一次性取消記點、檢舉恐喪失法治社會尊嚴。

臺北市交通安全促進會理事長邱裕鈞指出,交通部在此次修正草案擬定前,完全沒有邀集專家學者討論或開會,由於此調整幅度過大,基本上形同廢除去年所實施調整,臺北市交通安全促進會及臺北市交通文教基金會希望在將修正草案交付立法院審議前,能以專業提出可供參考意見。

他也說,今天座談會中,所有學者出乎意料一次性達成共識,普遍認爲違規記點不是萬靈丹,也不是改善交安之唯一手段,但其對於累犯之嚇阻效果顯著,且許多先進國家也已證明。

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吳昆峰彙整今達成8項共識。首先,不應以罰款金額定義微罪,考量違規頻率、嚴重度、可控性分析來定義微罪;第二,科技執法主要檢舉重大違規,對交通安全有助益,應納入記點之項目,且此與先進國家方向一致。

第三,針對民衆檢舉操作細節可再進一步討論,如一天檢舉次數上限、同一檢舉對象的檢舉次數上限;第四,違規記點的可行性也要兼顧,保障職業駕駛工作權,需要督促環境改善分階段儘速到位;第五,針對商用車輛須制定相關限制並提供部分彈性,如臨停限制、都市計劃設計友善停車位配置。

第六,保險制度融入也是關鍵,未來要自「從車」管理轉爲「從人」管理,金管會也要加入;第七,講習內容要確實能改正駕駛人態度與行爲,需加強講習內容之評估與追蹤;第八,交通部應加強對外溝通。

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教授張勝雄也說,廢除檢舉制度等同廢除公民社會義舉,使法治社會尊嚴喪失。因爲警方執法可能受到上級機關、民代壓力導致寬嚴不一,社會對法的不尊重,就是認爲很多是微罪,若長久以來讓民衆認爲交通違規沒什麼關係,就會喪失法治社會尊嚴。

他表示,交通部爲了解除壓力就取消記點、檢舉過於倉促草率,可以設定改善停車空間時間表,在提供合理合法停車空間之前暫緩記點,而不是直接取消。

國防大學運籌管理學系教授王中允指出,這次列入的微罪項目不見得全部都是微罪,像是逆向停車也代表駕駛曾逆向行駛、手持電話騎機車可能是愈來愈常見的趨勢,很多項目應再檢討。若被罵一段時間就縮回去,那法律就變沒什麼尊嚴,大家對於政策推動不習慣可以增加宣導期,而不是直接取消。

陽明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鍾易詩表示,光是違規停車發生在主幹道跟巷道的影響就不同,交通部應該做更細緻評估。此外,完全沒有看到交通部對於記點制度過去成效的分析。儘管部分違規一開始造成的影響小,但若不在初期管理,影響就可能愈來愈大,政府的價值觀要講清楚。

今與會的臺北市交通局主秘黃惠如也說,這次調整方向可能讓駕駛人不覺得犯錯是自己的問題,也翻轉過去工程、教育、執法並重的價值。此外,以臺北市來說,機車事故大多跟路側行爲有關,此次放寬後,最大受害者可能是機車使用者,職業駕駛工作權固然要重視,但也應考量其他族羣。

10多名交通界學者今召開座談會,希望在草案交付立法院審議前提供意見。記者周湘芸/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