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哨染黑!陸足協前部長受賄慘了 刑罰結果出爐

四度獲年度最佳裁判金哨獎,陸足協裁判管理部前部長譚海受賄判刑六年半。(大陸環球網資料照)

「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號消息,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12月11日上午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足球協會裁判管理部前部長譚海受賄一案,對被告譚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併科罰金二十萬元(人民幣,下同)

;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譚海在大陸足協任職前是足球裁判,從2005年起執法中超,2011年、2012年、2014年和2015年,四度被主辦單位評爲「金哨」(年度最佳裁判)。

此前《北京青年報》報導,去年7月21日上午9點半,中國足協全員按要求參加一次重要會議,就在會議期間,足協戰略規畫部部長戚軍、技術部部長譚海相繼被足協紀檢部門的幹部「請」出會場,兩人再也沒有回來。隨後湖北省監委發佈消息,宣佈二人接受審查調查。

戚軍於12月10日樣由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一審先行公開宣判,對被告戚軍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併科罰金六十萬元。

譚海於1970年11月27日出生於山東濟南,2004年成爲國際級裁判,2016年退休。2018年1月12日,譚海擔任中國足協裁判管理部部長。

譚海在大陸足球裁判領域曾具有高知名度和影響力。擁有豐富執法經歷,在大陸國內頂級足球賽事中頻繁亮相,曾多次執法中超聯賽關鍵場次,包括多場爭冠組焦點對決及保級大戰等重要賽事,在亞冠聯賽等國際賽事賽場也能看到,以穩定執法風格和對比賽局面把控能力而被熟知。

然而,法院審理查明,譚海在任職中國足球協會裁判管理部部長期間,背離職責與使命,利用手中掌握裁判選派、裁判管理等職務便利,非法收受包括俱樂部、球員經紀人等多方人員鉅額財物,爲這些行賄者在裁判安排、賽事判罰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行爲構成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