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週刊/只剩政府同情遠通電收?
文/賴若函重複扣款、個資外泄、App及官網被駭、客服專線不通、開平面道路也被扣款……,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國道計程收費上路至今,遠通電收eTag (e通標籤)幾乎每天都爆發問題,導致民怨四起,十天就有上萬人退租。
面對衆怒,遠通電收老闆、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一四年一月十三日卻以「不要只是看比例很小的錯誤」說法,要大家「同情他」。這句話,對比於遠通每年從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拿到二十億元委辦費用,恐怕只會讓乖乖買單的納稅人更加難以接受。
一個重要的國家基礎建設漏洞百出,交通部部長葉匡時至今卻未對遠通祭出任何實質處罰,僅以不排除年底解約的模糊說法搪塞,讓人對政府是否善盡監督職責,充滿懷疑。
政府角色弱化,從日前國父紀念館男廁小便斗壞了半年未修一事可看出,媒體披露後,行政院長江宜樺「震怒」,並要求嚴懲相關失職人員。國父紀念館雖火速修復,但相關人員僅記申誡了事,而江揆則被質疑「看小不看大」,遠通eTag頻出包被罵翻天,卻看不到江揆的怒氣。
草草驗收放行過關
「我們國傢什麼都喜歡BOT(政府規畫工程交由民間投資興建,經營一段時間後,再轉移由政府經營),號稱小而美的政府,既不小也不美。所有公共建設出去的案子,就像被廠商綁架一樣!」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劉靜怡直言。
政府對基礎工程的輕忽、草率,也有例可證。臺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執行長鬍貽圓表示,去年十月在「國際綠色智慧交通論壇」中,高公局主管介紹計程收費機制,當時她覺得國道計程收費方法複雜,系統的程式演算方法交代不清楚,擔心上路後,會有資安上的風險,怕被駭客攻擊。但是當她會後提醒這位高公局高階官員時,對方卻不當一回事,僅說:「好的,那有機會再請教您。」收下胡貽圓的名片,之後也無消息。
胡貽圓認爲,電子收費的技術並不困難,但是各財務、工程、設計系統等平臺,是否有充分溝通、做到確實相容,卻非常重要;從這陣子的亂象,她看不出來遠通電收有做到。
「所有系統出錯都是無法避免的,但前提是上路前,要降低出錯率到一定程度。」劉靜怡懷疑,遠通整個稽覈管理機制都有問題,因爲基礎建設最基本的動作,就是事前模擬要做好,遠通出了這麼多包,還把責任推給「宿命」,相當荒唐。因平常高速公路的流量、尖峰時段數值、駕駛車道喜好,高公局絕對都有完整數據。她無法理解的是,這些事後發生的問題,難道交通部事前驗收,都沒有發現與要求改善嗎?
依據立委管碧玲取得的○六年定案的「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招商文件資料,其中第九章規定,得標廠商在「測試計劃中應考慮模擬各項變數」,包括多車道的自動車輛分類、辨識交易、影像執法等測試,都必須通過實測,不然就喪失最優申請人資格。
實測方式,是在國道指定路段上,裝設電子收費系統運作十五天,結果報告送交甄審委員會查覈。若當時遠通合格過關、取得標案,那麼近來怎還會發生一連串的重複扣款、定位辨識不清,甚至是車輛未行駛在國道上也被扣款等缺失,不禁讓人懷疑報告的真實性。
政府弱化下,遠通電收更加肆無忌憚,一四年一月十三日徐旭東受訪時竟說:「你喜歡退(eTag)就退,但是退了,請問你怎麼上路?」此話一出,外界譁然。遠通電收誤導民衆「沒有eTag就無法上國道」的做法,從未間斷,但政府卻未積極矯正、提供國道駕駛者正確資訊。
未及時依約處罰
eTag頻頻出包,屢見交通部與遠通在媒體放話,卻沒有足夠公開資訊,讓人民判斷對錯與究責。劉靜怡認爲,應直接照合約檢視,各階段雙方的權利義務要履行到多少?系統的效能應達到多少?如果違約,就罰款或解約。
如今,遠通已然違反招商計劃相關規範第二十二章「工程品管重大違失」中的「經認定有損害收費正確、交通安全或服務品質者」,交通部理當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若遠通逾期未改善或改善無效,可處違約金,若限期未改善,每天可罰五十萬元,嚴重者甚至可解約。
然而,政府有出手開罰遠通嗎?完全沒有!…【全文請見今週刊891期 】(尊重智慧財產權,如需轉載請註明資料來源:今週刊891期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