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總務僞造三節加菜支出2.3萬 店家:我們中秋節沒營業啊!
▲臺北市邱姓警員涉嫌僞造三節加菜聚餐單據覈銷2萬3千多元。(示意圖/Pexels)
前臺北市大安警備隊邱姓隊員,擔任管理三節加菜金等總務覈銷工作,因有同仁抱怨,聚餐伙食越來越差,臺北市警局調查發現,其中有1場中秋節38人的聚餐,但店家表示,那天根本沒有營業。臺北地檢署調查邱警共僞造2萬3千多元的支出,但無證據顯示被邱警侵吞私用,17日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給予邱緩起訴處分。
據瞭解,現已被調職到臺北市其他分局的邱姓員警,從2016年起,在大安分局警備隊擔任總務工作,除了三節加菜金外,也要負責同仁的洗衣補助等請款工作,但是市警局調查,他有多筆請款覈銷紀錄疑似造假灌水,導致有同仁覺得聚餐吃的沒有想像中好,依貪污等罪嫌送辦。
▲被用來覈銷中秋聚餐的業者表示,那天根本沒有營業。(示意圖/Pexels)
檢察官調查發現,邱警2017年中秋節申報38人餐敘,在餐廳消費1萬8千元,但是店家到案表示,那天根本沒有營業。另外2018年春節期間,邱警申報買了45人份的水餃,共花費5250元,但業者看了單據後說,他們賣的水餃價格和邱警申報內容不同。
北檢因此認定邱警這2筆請款單據造假,但是無證據顯示款項流入他的私人口袋,因此不起訴貪污罪,僅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給予坦承犯行的邱警緩起訴,緩起訴期間1年,需繳10萬元給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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