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少女拒官二代求愛遭澆油焚燒 5年後才獲賠180萬

周巖因爲拒絕「官二代」同學的追求,遭到潑油焚燒,導致嚴重燒傷。(圖/翻攝自鳳凰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安徽少女周巖拒絕「官二代」男同學的追求,遭到潑油焚燒,導致頭部、面部、頸部胸部嚴重燒傷。5年來求償無門,終於在近日得到應有的公道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2日對這起「毀容案」作出二審判決,周巖應獲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80萬人民幣(約臺幣900萬)之賠償。

據報導,2011年9月,16歲的周巖疑似因爲感情問題遭一名陶姓同學當頭澆下打火機油後點燃,導致燒傷面積超過30%。周巖的家人網上發文說,「安徽審計局高幹和合肥市規畫局高幹的兒子陶某某,因求愛不成燒傷周巖」。

這起事件被貼上「合肥美少女被官二代同學毀容」的標籤後,迅速引爆討論。周巖說,許多網友不去指責加害者,反倒批評是她自己行爲不端,甚至口出穢言,讓肉體燒傷的她心理也蒙上嚴重陰影,開始恐懼與人接觸。

加害的陶姓男同學一審因「故意傷害罪」遭判12年有期徒刑;民事方面,法院2015年他被判賠償人民幣172萬元(新臺幣860萬元),卻不服上訴,因爲他的家人認爲「周巖目前的治療是不需要的,『屬於過度醫療』。」做了一次氣管創面切開手術、四次自身取皮植皮手術的周巖則表示,「要完成後續治療,172萬遠遠不夠。」

法院審理認爲,周巖被燒傷系因陶某實施的故意傷害行爲所致,且無證據證明存在可以減輕侵權人侵權責任情形,因此陶某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判決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80萬人民幣,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賠償,不足部分由陶某父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