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大法官「實質廢死」 師鐸獎女教師、國中生割頸家屬赴司法院及最高檢陳情
司法院由刑事廳廳長李釱任接下陳情信。(賴佩璇攝)
高雄師鐸獎女教師2014年遭劉志明性侵併被榔頭攻擊喪生,劉男5度被判死,但大法官作成死刑有條件合憲判決,使劉男逃死。國民黨籍立委吳宗憲與女教師命案、新北市國中生遭割頸及臺南殺警案被害家屬,在女教師遇害十週年的今(2)日下午,赴司法院、最高檢察署陳情,請求司法院維護司法公平正義,修法平衡被害人地位,另請求最高檢檢察總長邢泰釗提起非常上訴,推翻錯誤引用憲判8號判決意旨的確定判決。
司法院由刑事廳廳長李釱任接下陳情信,而最高檢則由書記官長吳怡明接下陳情信。李釱任表示,瞭解被害人家屬心裡的痛,會要求各級法院給予應有的保障,以及參與權利和協助。
司法院大法官日前作成死刑有條件合憲判決,引發各界譁然,師鐸獎女師遭性侵殺害案,是最高法院援引憲法法庭判決,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定讞的首起案例。
吳宗憲今下午與師鐸獎女教師命案、新北國中生遭割頸案及臺南殺警案被害家屬,前往司法院、最高檢陳情,強調女教師命案發生迄今10年,涉案兇嫌殘忍暴虐,曾5度被判處死刑,如今卻因憲判字第8號判決的出爐而直接逃死,引起全臺輿論強烈譴責。
新北國中生遭割頸案楊姓死者父親表示,秘密證人等條件,一切都符合程序,想請問法官的同理心到底在哪裡?很感謝重要證人如此不畏懼,毅然挺身而出的精神,一般成年要面對殺人犯都會心生畏懼,而15歲就有這種勇氣。
他表示,這次判決讓人無法接受的是,判決書上都是對加害者的憐憫之心,採取減刑的判決,對於同樣年少的楊姓同學,不顧冤情卻沒有絲毫的公平正義,難道死後無法言語就可以輕忽?漠視受害家屬的傷痛難受,只判乾哥9年、乾妹8年有期刑期。
他指出,一個在校嘉獎無數的資優生,孝順的孩子及國家未來的希望,卻換來如此不公的判決,作爲孩子父母親實在無法接受,以前深信的公平正義的地方在哪裡?因少事法緣故,不苛求包青天一樣鐵面無私的法官判處給予應有之重刑,而非草菅人命的輕判。
他泣訴,最後,以一個熱門的話題就是霸凌案,他認爲他及重要證人也是被霸凌的一方,難道法律知識淺薄的人就要逆來順受嗎?兒子這五個學期以來總共47個嘉獎,平均一個學期就有一支大功。兒子那這樣子慘死,公平正義何在?加害人才判8年跟9年,誰可以接受這樣的事實。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