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六大會館 哺乳室卻只有一間

記者周佩虹臺北報導

雖然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已經三讀通過,不過日前發生故宮員工驅趕哺乳媽媽事件,再度引發各界對於友善母嬰環境設施的重視;但光是立法院共有一個院區、五個會館,卻只有一個乳室民進黨立委薛凌24日公佈調查結果,質疑立法院個別建物未設哺乳室,恐怕已經違法

▼立法院唯一的哺乳室位在紅樓地下室。(圖/立委薛凌辦公室提供)薛凌指出,立法院共有院區(包括議場大樓、紅樓、羣賢樓、行政區樓層)及包括中興大樓、青島一館到三館鎮江會館等獨立建築區塊,其中院本部各大樓樓板面積包括羣賢樓爲11295.43平方公尺、行政區大樓有7076.58平方公尺、立法院議場大樓有4313.37平方公尺、立法院紅樓會議室大樓區共有2499.07平方公尺。

此外,立法院附近還有五棟大樓都是獨立建物,包括中興大樓、青島會館一至三館、鎮江會館等,其中中興大樓樓板面積高達20299.95平方公尺、鎮江會館有4060.76平方公尺、青島一館有2721.14平方公尺、青島二館有673.87平方公尺、青島三館有1037.64平方公尺。

而根據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提供民衆申辦業務服務之場所總樓地板面積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政府機關機構,應設置哺(集)乳室供民衆使用;立法院每一棟大樓都超過設置哺乳室的規範

雖然立法院如果以在同一個院區爲由,可共用設置於紅樓地下室的哺乳室,但薛凌認爲,每天到立院上班、洽公、陳情的民衆多不勝數,媽媽若要哺餵母乳只能前往紅樓,路程三至十分鐘不等,「簡直折騰母嬰」,建議院方至少在來訪人潮最多的中興大樓增設哺乳室。

薛凌強調,立法院是立法機關,每天都有選民進出,應該有合宜的設備提供給帶着嬰兒陳情的母親一個賓至如歸、有家的感覺人性化空間,讓選民感受到來到立法院不是一個冰冷無情的「喬事情單位,而是一個友善、溫馨的空間,更重要的是,建立哺乳友善空間應從國會帶頭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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