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論文代寫廣告與代寫者 最高罰100萬元最低20萬
▲遏止代寫論文歪風,未來將處予20萬至100萬元罰款。(圖/東森新聞提供)
網路論文代寫廣告氾濫,爲避免代寫情形再度發生,立法院31日通過《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未來對論文代寫廣告與代寫論文者,處予20萬至100萬元罰款。
根據《學位授予法》第7條之3,明定以廣告、口述、宣播、或其他方式,引誘代寫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以及幫人代寫論文,或協助舞弊方式供抄寫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者,將處以20萬至100萬元罰鍰,並可按次處罰。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指出,論文代寫廣告在網路充斥,有關論文代寫的廣告與訊息高達613萬條,不只是碩士論文,連教授升等論文都有人代寫,還有提供多種語言服務,招攬學生代寫等,顯示論文代寫情形已達到專業化與企業化發展程度,這種公然誘人犯罪的手法,簡直肆無忌憚。因此,管碧玲晚間在立法院感慨地說,爲遏止論文代寫風氣盛行,她不得不提出修法,希望這個錯誤現象很快就能消失;她並強調,藉由此法,期盼改善論文改寫風氣,希望在往後,此條文能夠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