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價進口河粉謊稱臺製 名店「越南王」負責人遭判刑
知名餐廳越南王負責人涉嫌竄改越南進口合法包裝、再賣給加盟業者,被依詐欺等罪判刑。(翻攝店家臉書)
知名餐廳「越南王」、「港動吃鍋」廖姓負責人,被控從2019年開始,從越南進口河粉等食品原料,到臺灣後變更包裝、佯稱是臺灣製造,再販售給其他加盟業者,藉以詐取金錢;此外,廖男因缺錢週轉,還僞造邱姓合夥人資料並轉賣其股權,臺中地院依詐欺等罪嫌判廖男共2年6月刑期。
判決指出,30歲廖姓男子是「港動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旗下有5家「越南王餐廳」及3家「港動吃鍋」直營餐廳,他並於2019年3月開放加盟「越南王」連鎖店,加盟主除須支付加盟費給廖男,且必須向廖進貨原物料,總計有新北三重店、竹北店及臺中逢甲店、嘉義民族店等共6家業者加盟。
廖男爲提升「越南王餐廳」使用的河粉品牌價值,也避免被加盟業者發現其進貨來源、轉而自行購買河粉,竟以每箱河粉(30包)1050元的價格,向普銘有限公司採購越南製造後進口臺灣的「澱粉條」,且廖又指示員工私自更換河粉外包裝,將「澱粉條」標示改爲臺灣製造、註明「越南王河粉」字樣。
判決表示,廖男在向加盟業者推銷產品時,還佯稱自家的合法是在潭子工廠製造等不實訊息,使得張姓、溫姓等加盟業者誤信,以每箱1350的價格向廖男購買河粉,總計從2019年5月至12月,廖男以此手法共賣出315箱河粉給6家加盟店,詐騙所得達42萬5250元。
此外,廖男也與邱姓合夥人一起開設「越南王臺積電直營店」,其中邱男出資43萬元、佔股份45%,但廖男2019年12月因資金週轉不靈,竟謊稱邱的母親罹癌、急需金錢,並僞造邱男署押、指印,以45萬元價格轉賣邱男持股給林姓投資人,使邱、林皆遭受損失。
臺中地院指出,在變更河粉包裝並販售給加盟業者部分,廖男涉嫌6次詐欺罪,分別判他2月至6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1年6月、可易科罰金:另他僞造邱男指印的部分,則依僞造私文書罪判處1年刑期、不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