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推臺胞居住證 促兩岸人民「生活實質統一」

大陸國新辦發佈《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圖/記者曾俊豪攝)

記者曾俊豪/北京報導

中國大陸9月1日起將核發「臺胞居住證」,只要在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穩定就業、合法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臺灣人均可申領,享受等同大陸國民待遇。對此,大陸學者不諱言,這是把「統一之後的政策,放到統一之前落實」,由於此舉解決諸多不便,因此是人心所向。

北京聯合大學臺灣研究院教授李振廣在接受《ETtoday新聞雲》採訪時提到,此舉是落實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關於「兩岸一家親」、「落實和臺灣同胞共享大陸機遇」很重要的政治舉措,由於「居住證」將讓臺灣民衆來大陸更加便利,也有利推進兩岸社會融合

他指出,簡單來說,兩岸應該統一以後,臺灣民衆纔可以在大陸享受同等待遇,但大陸把這些待遇放到統一之前,來推進兩岸融合過程中,讓臺灣民衆優先享受在大陸的同等待遇。

李振廣強調,過去臺胞證因爲和大陸的證號不一樣,包括取票、買票、住酒店等等,使用起來不太方便,很早就在呼籲要改。此次宣佈後,證號上升爲18位,也代表臺灣民衆以後在大陸生活會更方便,認爲此舉是「人心所向」。

▲北京聯合大學臺灣研究院教授李振廣。(圖/翻攝中國臺灣網)

北京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臺研院副教授鄭振清也有類似看法。他表示,統一有兩種,一種是「政治形勢」上的統一,一種是「人民生活實質統一」;居住證不等同於政治統一,但兩岸民衆可以透過居住證平臺自由往來,這就是推進「人民生活實質統一」。

他強調,未來只要臺灣民衆願意申請居住證,就能享有各地的同等待遇政策,也代表臺港澳民衆能在中國大陸與大陸青年一起融合發展;半年的時間能讓臺灣民衆考慮清楚是否要到大陸發展,半年的時間也符合大陸「常住人口」的基本標準

至於未來還會不會有更「重磅」的惠臺舉措?鄭振清表示,居住證是大陸「同等待遇、融合發展」的涉臺公共政策體系關鍵環節目的在於讓中央到各地方省市,對先前提出的對臺政策有落實的平臺。

李振廣則認爲,近期「取消就業許可證」、核發「臺胞居住證」是大陸對臺政策的「高潮」,相信以後還會有其他措施,但相較之下,目前更重要的是確切落實已公佈的措施。

▲北京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臺研院副教授鄭振清。(圖/翻攝中國臺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