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陣痛中轉型路在何方?
《旅遊法》的正式實施,在我國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它維護了旅遊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也讓傳統的旅行社經營模式失去了生存的根基。靠“零負團”來吸引消費者,以“強制購物”來填補虧損的傳統發展模式,已經不適應旅行社未來的發展。轉型,勢在必行!但是,受傳統經營模式的長期影響,如何來轉,怎樣以市場爲導向,在不觸犯《旅遊法》的前提下,尋求一條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雙贏的道路,這是業者當前亟需思考的問題。
日前,記者專訪中國旅遊研究院昆明分院、雲南省旅遊規劃設計院院長姜若愚,就《旅遊法》背景下旅行社的轉型經營之路,以及人們對《旅遊法》存在的誤區一一做解讀。
現在有人提出了旅遊和旅行的區別,旅遊就是吃、住、行、遊、娛、購等六要素都追求舒適,而所謂的旅行,不是追求肉體的舒適,而是追求精神的放飛,它對物質的要求反而放低了。
姜若愚分析,《旅遊法》出臺了,但是旅行社作爲傳統的爲旅遊者服務的企業是永遠都不會消亡的,因爲他們能爲旅遊者提供便捷、貼心的服務,而需要提供這種服務的人羣是永遠存在的。比如說,人一生有幾個階段,年輕的時候,小孩子需要參加夏令營團;中年的時候,公司單位會組織團隊出遊;而到了老年,夕陽紅團也需要旅行社來爲他們提供服務。現在有的旅行社在做專門的高爾夫旅遊,但這只是針對小衆羣體,在我看來,旅行社更應該去研究大衆羣體,研究大衆羣體需要的旅遊線路產品,這樣才能獲得更多的市場和客源。
“有的人說,觀光旅遊是低端,休閒度假纔是高端,我覺得這個概念是錯誤的。”話匣子剛打開,姜若愚就說出了自己對高低端旅遊之分的看法。他認爲,觀光旅遊裡有高端、有中端也有低端,休閒度假旅遊裡面也有高中低端之分。像觀光旅遊裡面,如果都是五星級酒店,出行空中是飛機,地面是專車,那比如迪拜,它就是觀光旅遊中的高端。反過來,休閒度假旅遊也有低端,比如一些溫泉度假農家樂,50多元錢就可以包吃包住,它這個也是休閒度假,但它就是低端的。
他表示,有的人會把高端與國際扯在一起,認爲用國際標準來衡量的旅遊線路產品就是高端的,實際上也不盡然,高端和國際也是兩種概念。國外很多國家的旅遊線路產品也分高中低端幾個檔次。旅遊者的消費其實是一座金字塔,塔底這層是最多的,也就是我們常常說的“大衆”,他們屬於工薪階級,而趨於高消費的人羣就是高收入人羣,也就是在金字塔頂部的這部分人,其實只是很少的一部分。所以,旅遊消費趨於大衆化的特點已經是毋庸置疑。
總的來說,觀光旅遊和度假旅遊只是兩種不同的形態,並不是高中低端的區別。
透明消費是客源之基
姜若愚分析到,“零負”團費在我們旅遊的過程中是一種轉移支付的行爲,旅遊鏈條上的種種費用轉移給了導遊和司機。但是,無論是高中低端旅遊消費,花的錢其實都沒有減少。在《旅遊法》出來以後,就不再允許這種轉移支付的非規範的方式了,而把這種此前在桌子下的轉移支付放到桌子上來。
所有旅遊企業,它並不是說都在虧本,它有自己的利潤空間,比如像之前的購物環節,利潤空間可以高達80%,遊客購買一萬元的旅遊商品,有大部分是被一些導遊和司機拿走,而剩下的利潤則留在了購物店;再把稅收、成本等去掉後,還有一點點利潤空間。所以,對於遊客來說,他買了一萬元的商品,但其實進價可能就在一兩千左右,其他八、九千就被各個利益鏈給分掉了。現在,《旅遊法》頒佈實施以後,這些現象將會被很好地規避,一切的消費變得透明瞭。這樣看來,並不是說《旅遊法》實施以後,旅遊線路產品的整個價格提高了,大衆遊客無法消費了,實際上應該是出遊市場更加回歸理性了,出遊價格也更加透明瞭。
他說:“遊客對《旅遊法》的認識是一個過程,原來的低價現在漲了是爲啥,究其原因主要是還不明白以往旅遊消費的一些慣例所在。”
用電商平臺攬住遊客
“據統計,現在來雲南的遊客中團隊只佔到30%~40%,散客則佔到了60%~70%,這是2012年的數據,當時《旅遊法》還沒實施,這就說明,不能把所有問題都歸結於《旅遊法》。”姜若愚說。出現這樣的比例,原因何在?從旅遊企業來分析,主要是旅遊產品的生產在不斷擠壓中間商的利潤空間。
他說:“隨着新技術革命的發展,電商應運而生,像攜程等電商都已經到納斯達克上市。其他像航空公司等企業也開始採取直銷的方式在網上直接支付購買,它的理念也是如是,就是要直接把利潤讓給消費者。這些都是新技術革命帶來的直接變化,中間商的利潤空間也因此受到擠壓。此外,現在旅遊的主力軍主要是70、80、90後,他們對網絡信息的掌握是比較成熟的,而且追求的是一種自由的旅遊方式,在出行之前,就可以通過網絡把機票、酒店等預訂好。所以,慢慢地自由行出來了,這部分人羣開始佔據了主要部分,團隊遊客份額也因此被壓縮了。從根本上來說,這是信息化時代到來以後,旅遊企業迎來的機遇和挑戰,旅行社應該去適應這種趨勢、直面這種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