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寮思覺失調女弒親案 法官沉痛:身心疾病的未知還太多
雲林地方法院9日宣判麥寮許女弒親及殺死胞姊血案。(本報資料照片)
被身心疾病困擾數十年的許姓麥寮鄉女子,與母親相依爲命多年,胞姊也搬回家同住,不料去年忽然發作,半夜趁母親、胞姊熟睡拿剪刀兇殘刺殺,雲林地方法院今(9日)宣判,許女犯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及殺人罪都必須處罰,應執行14年有期徒刑,本案並不是社會安全網沒有接住,而是面對身心疾病未知的情況還是太多。全案可上訴。
許女罹患情感型思覺失調症30多年,她努力定期就醫、服藥,也找到停車場管理員工作,與母親相依爲命,姐姐後來也從高雄遷回老家同住,許女每逢媽媽、姐姐需要外出採買、就醫就開車幫忙,母女3人日子過得平順。
自去年7月起一切都變了調,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的許女先是以剪刀剪斷自己小指頭被強制送醫,出院數天後卻犯下難以挽回的錯誤,在某日晚間趁母親及胞姊熟睡,悄悄到車上拿1把剪刀,返回臥室刺殺母、姊,被攻擊的母女逃脫不得,最後都全身多處穿刺切割傷口,大量出血死亡。
許女犯下天倫慘案後,把母、姊屍體從客廳移到房間,清洗地板血跡後出門,被警方在二崙鄉自強大橋上路旁查獲。許女指稱她與魔教總教主、神靈對話,母、姊、妹都被邪靈附身而必須殺掉,按照她原本計劃也要等妹妹熟睡後殺死。
雲林地院指出,經醫院精神鑑定,許女無病識感、服藥不規律,須接受長期穩定的住院治療。許女遭逮捕後羈押迄今。
雲林地院審查終結,9日宣判許女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2年;又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0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
承審法官表示,以長期身心患者來說,許女透過家庭支持、社區支持維持非常好的生活能力,陪伴母、姊也盡心盡力;審理過程看到被害人家屬眼淚掉不停,令人鼻酸,兩邊都是至親,原諒很難,不說原諒也很難,一邊是已離開人世還難以理解被告行徑的母女,一邊是原本很重視家人、日後疾病穩定要如何面對犯行的許女。
法官感嘆,身心疾病讓人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急速降低,從一個全然無攻擊性的病人變成弒親的兇手,這並不是社會安全網沒有接住,而是面對身心疾病未知的情況還是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