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告Google壟斷搜尋市場 付數十億美元給蘋果換「預設搜尋」
美國司法部20日正式對谷歌(Google)提起反托拉斯法訴訟,指控該公司以非法手段維持網頁搜尋領域和廣告搜尋的壟斷性地位。這是自1990年代美國政府訴微軟案以來,美國最重大的一起反壟斷訴訟。
此案共有11名共和黨州檢察總長與司法部共列原告,包括阿肯色州、佛羅里達州、喬治亞州、印第安納州、肯塔基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密蘇里州、蒙大拿州、南卡羅萊納州和德克薩斯州。
根據CNBC報導,訴狀稱司法部與各州根據休曼反壟斷法案(Sherman Act)第2條,指控Google在「通用搜尋服務、搜尋廣告和通用搜尋文字廣告」市場中非法維持自身壟斷地位。美國政府聲稱,Google透過「反競爭與排他性作法」在搜尋服務市場上保持獨大。
此次訴訟是美國政府對Google公司業務進行長達一年調查後的結果;Google過去也曾受到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對其搜尋引擎產品進行反托拉斯調查,但當時並未受到任何指控。
此次美國政府訴Google案的癥結點在於,美國政府稱Google透過排他性協議壟斷了「網路搜尋競爭」,直接扼殺競爭對手獲得挑戰Google對搜尋市場統治地位的機會。
美國司法部稱,Google在美國擁有高達88%的一般搜尋市場,以及94%的手機搜尋服務市場;Google利用其壟斷地位將競爭對手排除在市場之外,包括支付給蘋果公司數十億美元的「流量獲取成本」,換取在設備上提供預設Google搜尋服務,或是與使用安卓(Android)系統的設備製造商達成排他性協議,在手機內建Google搜尋服務和其他數個Google開發的App,並且阻止手機用戶刪除特定App。
美國司法部主張,Google的作法損害市場競爭和搜尋技術創新,儘管Google搜尋服務擁有超過70%的市佔率,但卻利用壟斷地位提供低品質服務並收取比競爭對手更高的費用。
Google首席法務長沃克(Kent Walker)則反駁稱,美國司法部的主張「存在嚴重缺陷」。沃克說,消費者是自願選擇使用Google搜尋服務,而非出於被迫,或是無法取得其他替代產品。沃克在聲明中強調,消費者也經常使用其他公司的專門性搜尋引擎服務,例如利用Expedia搜尋飯店,或是利用Twitter搜尋資訊,且用戶也很輕易就能修改手機或電腦端的預設網頁搜尋引擎。
CNBC指出,此案之所以受到關注,部分原因是它與20多年前的美國訴微軟案非常相似。司法部引用微軟案稱,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當時已經認定反競爭協議損害競爭對手競爭機會,包括要求「預設默認狀態」,或是使軟體「不可被刪除」等。
美國司法部1990年代指控微軟公司透過與設備製造商簽訂排他性合約,限制用戶將微軟自家的網頁瀏覽器解除安裝,從而排擠對手的競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