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最新進展!檢方證人與加司法部涉嫌串供

(原標題:涉嫌串供!孟晚舟引渡案檢方證人與加司法部非法接觸)

當地時間10日上午,在孟晚舟引渡案的交叉詢問過程中,法官獲知檢方證人、加拿大邊境服務局機場乘客運營負責人古德曼在9日作證期間,與加拿大司法部進行接觸,違反了法庭指令。法官決定暫停聽證,對此事進行處理,大約一個小時後聽證恢復。古德曼承認在作證過程中提供了不完整的證言,並接觸了加拿大的司法部人員。據瞭解,這種接觸通常被認爲是涉嫌串供。

目前孟晚舟引渡案庭審進入到第二階段。當地時間9日,古德曼作爲該案第9位證人接受問詢,她的證言表明,加拿大邊境服務局非法向美國聯邦調查局泄露孟晚舟信息。(總檯記者 張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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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孟晚舟獲得保釋 加邊境服務局員工違法提供信息

古德曼在法庭上承認,2018年12月4日,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曾經要求邊境服務局提供孟晚舟的一些信息來作爲證據。當時,法庭正在就是否允許孟晚舟獲得保釋進行聽證。美國希望從邊境服務局這裡獲得更多不利於孟晚舟的證據。FBI要求獲得包括孟女士旅行記錄和入境檢查報告等。

但是,按照美加兩國司法信息分享的諒解備忘錄,這種信息只能在案件調查(investigation)階段分享。而當時的保釋聽證已經進入到控告(charge)階段。在這個階段,FBI必須按照美加司法互助協議(MLAT)來申請獲得相關證據。這就意味着不僅要耗費一些時間,而且加拿大司法部可能會拒絕。事實也證明,FBI提交的請求,在12月6日確實被加拿大司法部拒絕了。

FBI這個要求的目的其實非常明確,就是要阻止孟晚舟獲得保釋。一旦孟晚舟被長期拘押,美國顯然就可以更容易地逼迫華爲公司就範,在遏制中國的佈局上就有了更多籌碼。

古德曼承認,她當時意識到了FBI要求分享孟女士信息的要求有問題。但是,在這種情況下邊境服務局的喬安·莫爾(Joanne Moore)還是將孟女士的旅行信息分享給了FBI。換言之,邊境服務局繞過了正當的手續,通過非法手段向FBI提供了孟晚舟的這些信息。

邊境服務局似乎慣於非法向其他執法部門泄漏旅客信息。在2018年12月1日逮捕孟晚舟的那天,古德曼承認,與孟晚舟同行的一位女伴兒的信息也被交給了加拿大安全情報局(CSIS),而這種信息的分享,本來應該按照《海關法》第107條來履行正常手續。也就是邊境服務局又一次違法泄漏了旅客信息。

孟晚舟手機密碼泄露 加拿大警方與邊境服務局互相諉罪

當天,還有一個報道引人注意。

這個報道說,邊境服務局的尼克爾·古德曼在得知自己的下屬把孟晚舟的手機密碼給了聯邦警察之後,她向上級彙報了此事,並且通知加拿大聯邦警察,讓他們得到密碼是個錯誤。她告訴警方不要使用密碼來訪問設備上的信息。

她說:“警方向我保證,他們不會那樣做。”

但實際上,加拿大警方把密碼交給了美國聯邦調查局(FBI)。

自從開始交叉詢問以來,在辯方律師的追問下,邊境服務局與聯邦警察之間多次出現證詞相左的情況。按照加拿大移民律師理查德·柯蘭德(Richard Kurland)的解釋,這是加拿大執法部門官場上的一種現象,就是誰都不想爲某件事負責。出了問題,就會盡量讓自己擺脫責任,讓別人或者其他部門承擔責任。在逮捕孟晚舟的過程中,顯然存在很多超越了規定,甚至違法的情況,面對法庭聽證,兩個曾經合作的部門就開始諉罪於對方了。

孟晚舟若回國 康明凱、邁克爾也能回加拿大?外交部:性質不一樣

12月10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主持例行記者會。有記者就加公民康明凱、邁克爾案即將滿兩年一事提問:如果孟晚舟女士可以回國,這兩名加公民是否也可以回加拿大?

華春瑩表示,你很關心這兩起個案。什麼時候能回國,其實你也能夠將心比心,能夠理解。中國人民都非常關心孟晚舟女士什麼時候能夠平安回到祖國,但這兩個案子性質是不一樣的,我們之前已經說過了,孟晚舟女士事件是純粹徹頭徹尾的政治事件,而兩起加拿大公民的案件是由於涉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中方的主管部門對其進行了逮捕、起訴和審理,是一個純粹依法辦事的事件,在這個過程當中,這兩名加拿大公民的合法權利也得到了保障。

中國駐加大使:孟晚舟事件嚴重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

12月9日,中國駐加拿大大使叢培武在加拿大首都地區主流媒體渥太華生活》雜誌發表題爲《現在輪到加拿大解答中加關係中的一些問題》的署名文章,闡述了中方在孟晚舟事件、兩名加公民案上的立場,並就加國內的一些質疑和指責作了澄清和批駁。全文如下:

12月1日,孟晚舟事件已滿兩年。加拿大公民康明凱、邁克爾案也即將滿兩年。中加關係再次處在敏感節點上。加國內有不少評論,既有在孟事件上的理性呼籲,也有在康、邁案上對中方的不實指責。針對這些質疑,我願作如下回應:

第一,兩名加公民是否遭中方“任意拘押”?一些人指責中國“任意拘押”康、邁。事實是,有關加公民涉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犯罪,被中方主管部門依法逮捕和起訴。中方司法部門依法獨立辦案,相關加公民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中國是法治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國家的職責,打擊國家安全犯罪是各國的通行作法。因中加司法制度不同就攻擊抹黑中方的司法體系,這是典型的“雙重標準”。

第二,兩名加公民是否遭中方惡劣對待?加個別媒體聲稱康、邁在被拘押期間待遇嚴苛,不讓睡覺、甚至被強制拿走眼鏡等。事實是,中方依法保障了他們的合法權利。他們的拘押待遇同其他同類人員相同。疫情期間,中方還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採取切實舉措改善兩名加公民待遇,包括改善其伙食,增加向二人轉交信件和物品的次數,安排康明凱同其父親通電話等。近來,在疫情防控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中方主管部門安排加駐華使館官員對康、邁進行視頻探視。個別媒體歪曲報道相關案件,違背職業道德

第三,中國有沒有搞“脅迫外交”?一些人批評中國近年來在外交上變得“咄咄逼人”、搞“脅迫外交”。事實是,中國堅定不移走和平發展道路,堅持國家無論大小一律平等,從未對其他國家進行任何脅迫或干涉。中國近代以來屢遭西方列強欺凌,最懂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一貫反對干涉別國內政。同時,我們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絕不答應任何人、任何勢力企圖通過霸凌手段把他們的意志強加給中國、改變中國的前進方向、阻撓中國人民創造自己美好生活的努力。

孟晚舟事件不僅重創中加關係,而且嚴重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中國民衆有許多問題要問加方:爲什麼美國同這麼多國家簽署了雙邊引渡條約,孟晚舟在來加拿大之前也到很多國家旅行過,但卻只有加拿大按照美國要求拘押了孟女士?爲什麼在孟事件政治性質十分清楚的情況下,執意推進該事件的司法程序?爲什麼加方在案件信息披露等問題上遮遮掩掩,想方設法阻止公開更多涉案文件?加方應認真思考這些問題。

孟晚舟事件是美國爲打壓中國高科技企業和華爲公司而一手炮製的嚴重政治事件。加方在孟女士沒有違反任何加法律的情況下,將其錯誤拘捕至今,導致中加關係陷入嚴重困難。該事件是中加關係的癥結所在,也是兩國關係繞不過去的坎。解決問題的鑰匙在加方手中。我再次呼籲加政府從事情本身是非曲直和公平正義出發,儘快作出正確決定,將孟女士釋放並確保她平安回到中國,爲兩國關係重回正軌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