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姦「旅拍一姐」等3女 「色」影師林家餘被起訴
34歲的林家餘是上班族,工作之餘自稱是「攝影師楊青峰」,分別在去年(2011)7、10月和今年3月,各約兩名女子和一名未成年少女,到汽車旅館一對一「旅拍」,再下藥迷昏對方,拍下裸照和性侵。臺北地檢署14日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起訴林男,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林嫌平常在南港一家公司當行政人員,已婚並育有兩子,最早揭出林家餘惡行的是有「旅拍一姐」之稱的外拍女模「小貓咪」(化名),她在3月透過網路被林家餘約出,到大直薇閣汽車旅館一對一外拍,喝了林嫌給的飲料後,醒來後發現下半身赤裸,躺在新北市三重區一家旅館,連忙打電話向男友求救並報案。
爲了逮到林家餘,「小貓咪」3月15日晚上和男友約林嫌到臺北橋和解,警方埋伏將他逮捕,並移送後羈押。警方從大直薇閣監視器影像發現,「小貓咪」是被林嫌抱上車轉往新北市,且她的血液檢驗有安眠藥反應。
警方更在林嫌的電腦和記憶卡中,找到十多名外拍女模資料夾、上萬張女子清涼照,並追查出一名住在臺南、15歲的少女「小璇」(化名)。小璇指出,她在2月時透過網路與林嫌以6千元價格相約外拍,兩人在南港一處汽車旅館拍了2小時,林嫌砍價給她4500元,再約她換地方繼續拍,在開車途中,林嫌給她喝一杯咖啡,結果到了大直莎多堡汽車旅館後約20分鐘,她即昏迷無意識。等到驚覺遭性侵,到醫院檢驗時卻錯過時間,沒有檢出精液反應。林嫌更趁「小璇」昏迷時,把付給她的4500元外拍酬勞拿走,警方依強盜罪嫌將林嫌再次送辦。
檢方查出,林嫌拿母親的安眠藥加在咖啡裡,欺騙被害人喝下後,趁女方換衣或昏迷時拍下裸照,事後更將裸照貼在自己的部落格,供不特定人觀賞。而迷昏「小貓咪」後,即對被害人性侵,因對方月經來潮才罷手,入住第二家汽車旅館(三重)後,將1000元和4000元禮券塞在被害人皮包即離開。檢方指出林嫌也以相同方式迷昏少女和另一名女子,除了拍攝裸照,還把之前付給女方的酬勞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