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法寺違法改建塔位 屏東縣政府裁處30萬元
屏東萬法寺中東寶塔納骨塔今年5月傳出改建塔位糾紛,縣議員潘長成當時在議會質詢時要求縣府查明。屏東縣政府在派員現場勘查後,確定萬法寺違反殯葬管理條例,增建或改建前未向主管單位申請覈准,確定開罰新臺幣30萬元,並要求將變更計劃報府審查。
萬法寺中東寶塔負責人爲釋見引法師(俗名周秀勤),今年5月時傳出產權糾紛,屏東縣議員潘長成在接獲民衆投訴檢舉後也要求縣府派員共同會勘。
議員在會勘後發現,有內部有違章隔間使用與違法施工,隨即也發文給屏東縣政府請其依法處理,而縣府當時也請萬法寺通知塔位永久使用權人到現場覈對塔位是否存在,以確保其權宜。
▲屏東縣議員潘長成與屏東縣府共同會勘的公文往返。(圖/翻攝潘長成臉書)
根據媒體報導,當時的屏東縣政府民政處長鄭文華在議會面對質詢時也表示,中東寶塔合法進塔的使用權人權益應該予以保障。不過,寺方在進行內部改裝時沒有依法提出申請,已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
另外,縣府在5月21日也發文請寺方陳述意見,並要求將中東寶塔變更興辦事業計劃書送縣府審查。經過一連串的檢視與查覈工作,屏東縣政府月前也正式發出行政裁決書,確定開罰萬法寺30萬元。
根據被披露的屏東縣政府行政裁決書指出,民政單位在到場會勘、清點﹑點交統計該塔前移交人浦津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料後,確認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6條第3項,亦即增建或改建前未向主管單位申請覈准,依據第73條法令,處30萬元罰鍰並要求在收文後30日內將變更計劃報府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