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師環抱暴衝自閉兒致傷挨告 法官揪關鍵證據逆轉判無罪
高雄市小三男童小志(化名)課堂上發脾氣丟作業還企圖攻擊同學,女老師及時出手環抱控制反被咬傷,小志的媽媽發現兒子小腿都是傷,怒告女老師傷害,一審判女老師拘役65天。二審高雄高分院認定女老師採取的防衛手段和特教班老師相同,屬正當防衛,逆轉判女老師不罰定讞。(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市左營區某國小三年級、患有自閉症的小志(化名)因爲跟不上課程焦慮,發脾氣丟作業還企圖攻擊同學,女老師及時出手環抱控制反被咬傷。當晚小志的媽媽發現兒子小腿都是傷,認爲女老師施暴,憤而提告,一審認爲女老師暴力相向、判拘役65天。但二審高雄高分院查出,小志事發當天上午就暴衝,腳傷可能是自傷,女老師採取的防衛手段和特教班老師相同,屬正當防衛,逆轉判女老師不罰定讞。
2020年3月13日,小志在課堂上疑似情緒不佳,不但把考卷丟到地上採,交作業時還直接把作業本摔到女老師面前。女老師見狀直接機會教育,故意把小志的作業本輕輕丟到旁邊的桌上,小志當場不爽。女老師告訴他要「將心比心」,沒想到小志反而惱羞成怒,回座位時竟然動手毆打同學。
女老師見狀上前,一把抱住小志,還抓住小志雙手。上半身遭控制的小志非但沒有冷靜,反而放聲尖叫、一口咬住女老師手臂,還出腳猛踢女老師小腿。女老師爲了不讓小志亂踢,疑似也出腳反制,造成小志小腿瘀血、挫傷,左側小腿還有開放性傷口。當天晚上,小志的媽媽替他洗澡,發現兩腳都是傷,詢問小志始末後,不滿女老師動粗,立刻驗傷報警提告。
女老師事後也對小志提告,案經高雄少家法院裁定不付審理。女老師辯稱,當時對小志好言相勸,但小志竟遷怒同學,作勢攻擊,她纔出手製止。因爲小志不斷猛踢她,她纔會出腳絆住小志,並沒有反踢小志。
小志的同學也作證,小志當時不聽女老師的勸告惱羞成怒,回座位前突然揍了他一下,還想拿起筆跟尺攻擊女老師,女老師抱住制止他。另一名同學也作證,小志也想拿簿子打他,女老師上前保護他們還被小志打,小志甚至踢女老師踢到鞋子飛出去。
一審法官不採信女老師說詞,認爲兩人身高落差大,女老師只要抓住小志雙手就好,根本不須出腳「牽制」。女老師身爲課後安親班教師,面對小志非理性攻擊舉動不用合法的方式處理,竟暴力相向,不算正當防衛,也在全班同學面前做了最不好的示範,犯後還否認犯行、態度不佳、未與小志媽媽和解。考量小志爲自閉症兒童,女老師沒前科紀錄,判拘役65天,可易服社會勞動。
女老師不服上訴,強調自己取得課輔教師證照時,有關特教生的課程大約只有1、2個小時。案發當時小志一直往前要踢她的小腿,她試着制止卻遭小志咬傷。爲了不讓小志一直踢她小腿,只有出腳阻擋,絕對沒有蓄意踢傷小志。
二審高雄高分院審酌證人證詞,認爲根本沒有積極證據證明女老師故意踢傷小志,但小志狂踹女老師無誤,小志的腳傷也可能是自己失控時亂踢到一旁桌椅而自傷。法官另也查出,事發當天上午,小志在普通班國語課時因爲跟不上課程進度就已失控,不斷大力踢同學桌子,特教班老師抱住制止他卻反遭頭撞腳踢,這也可能是小志腳傷的來源。
法官認爲,女老師接受身障學童教育訓練時間有限,爲了保護其他同學不受傷害纔出手製止小志,方式也和特教班老師相同,整體屬於正當防衛,也未防衛過當,判決不罰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