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聾啞人士不諳法規漏報房地合一稅 納保官助減輕處分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舉了一個納保官協助聾啞人士減輕處分的故事。甲君的配偶在2019年與建商簽定房地預定買賣契約,在2022年約定變更契約名義爲5月契約名義爲甲君,並且於8月取得房地所有權,甲君在11月出售房地,但是未辦理房地合一所得稅。

國稅局查後,覈定甲君需要補50萬的稅,以及罰鍰20萬元。不過,甲君與配偶都是聾啞人士,因識字不多,不知法令規定,乃向納保官尋求協助。

甲君、配偶及偕同前來的輔佐人皆是聾啞人士,雙方面談以書寫方式進行,但溝通過程並不順暢,爲釐清案情及探知甲君真意,納保官特向市政府手語服務單位申請專業手語翻譯服務,透過手語翻譯人員的協助,得知甲君年逾7旬,因早年特殊教育體系不完整,夫妻二人文字認知能力有限,與外界的溝通完全仰賴手語,近年身體狀況不佳又遭受投資詐騙,導致經濟困難,目前夫妻二人名下已無房地,借住於友人家中,補徵稅款是由刷卡分期繳納,實無力再負擔高額罰鍰。

納保官確認甲君情況後,基於甲君特殊狀況與外界溝通困難,縱有接獲稅捐稽徵機關的輔導申報通知,也難期待其能正確且即時獲取相關資訊,進而如期遵循法令規定辦理申報,且甲君已積極籌措資金繳納本稅,是參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16條規定,建議減輕處罰,並經該局裁罰單位採納,減輕罰鍰金額。